1953年12月31日,在同印度政府代表团谈话时,周恩来首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简称“五项原则”,用于指导国家之间的关系。这五项原则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接受该原则,认为它是处理社会制度不同或相同的国家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五项原则已成为现代国际法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