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婉仪也冲了进去。
卫楚仪这次做了回好人。
她跟过去,不紧不慢,把门帮女儿关上。
毕竟打人撕头花这种事,不怎么优雅,给外人看着不太好。
她站在门口,两手收在身前,得意盯着林默白。
林默白不敢与她对视,只能站着微微颔首,避开她的目光。
过了好一会儿,连氏嗷嗷叫的声音和林苏和的尖叫声渐息,取而代之的是母女俩呜呜的低声啜泣。
周婉仪钗横发乱,一副胜利者的模样,将门打开。
她身后,宋怜湿透的衣裙也早就被撕扯地乱七八糟。
肩膀露了一边。
但是,她手里端着一支火筒子,正瞄着缩在角落里的那一对母女。
林默白见了,大惊,顾不上什么“女人打架,男人不准插手”的破规矩,冲进去。
“小怜,把火筒子放下。”
宋怜冷漠无情,转头,顺便将火筒子瞄准了他:
“刚才,我就是被表舅母用这个东西,给崩了两下子,若不是及时跳海,现在,你们看见的,就是我被崩烂的半个脑袋。”
卫凤炽沉着步子,走了进来,站在林默白身前半步,虽然没有发作,却叹了口气,甚是失望:
“默白啊,你怎么能把这种东西给个妇人?”
他虽然在责备他,但站在他身边也是在护着他,不叫宋怜真的开火。
林默白也没想到,连氏会把这东西用在他女儿身上。
他疾走几步上前,扬手扇了连氏一个耳刮子:
“你知不知你在干什么!还不认错!”
林苏和立刻尖叫着护住她娘:“爹!你怎么可以打娘!你为了那个野种打我娘!你不是我爹了!你是坏人!”
林默白又朝她扬起巴掌,但,手停在半空,到底没舍得打下去。
宋怜冷眼看着。
心头千般滋味,不知该说什么。
是的,她才是那个野种。
她扔了火筒子,转身朝陆九渊走去。
陆九渊手里已经准备了件干爽的披风。
他帮她披上,将人护着,一言不发,两人一起离开。
众人陆续散去。
船上大夫被招来,给连氏母女上药。
所幸,女人打架,虽然看上去惨烈,但无非都是皮外伤。
连氏一边哭,一边上药,伤口每被药膏碰到,都要嘤嘤嘤地哭叫一声。
林苏和也哭得没完没了。
听得林默白更加心烦意乱。
他跟随卫凤炽去了里间。
卫凤炽坐下,看着他,又叹了口气。
“一号,你跟楚仪之间的事,当初你情我愿,我可以原谅你。但是这些年,你是不是拥有太多,牵挂太多,已经渐渐忘了本份?”
他又沉沉看着跪在脚下的人:
“你是不是忘了,你为什么娶她了?”
林默白规规矩矩跪在地上,搁在膝上的手,手指轻轻动了一下:
“一号不敢忘。”
他本是卫凤炽早年培养的暗卫中,最为出色的一个。
为了方便行事,卫凤炽安排一号顶替了林家客死他乡的外甥,用林默白的名字和身份,常年陪在自己身边,帮他打理各种事务。
顺便,帮他管着平日里喜欢惹是生非,性情泼辣,谁都不敢惹的大小姐卫楚仪。
林墨白看着卫楚仪长大,亲自送她出嫁。
“喜欢”这两个字,两人即便已经望着对方时,眼中呼喊了无数遍,到最后也未能说出口。
林默白知道自己实际上是什么身份。
他不过是披着林家公子皮囊的一只孤魂野鬼。
直到那年,他替卫凤炽进京办事,照例,偷偷去看卫楚仪。
卫楚仪婚后事事不顺,生不出儿子,丈夫又是个窝囊废,宋家规矩森严,琐事和规训,已经生生磨尽了她所有的锋芒和棱角。
那晚,她刚跟宋明远大吵一架,扔下三个女儿不管,翻墙跑出来,赌气喝了好多酒,便将这辈子最后一点激情和胆量,都用在了林默白身上。
林默白那时候,已经在卫家承担起许多重要的事,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听着卫楚仪酒醉后,口口声声唤他表哥。
他便恍惚中,把自己真的当成了她的表哥。
只一夜,只有一夜。
本以为糊涂一次,从此后,天各一方,各活各的。
谁知,大半年后,她忽然托人给他送来一只满月婴儿穿的小兔子鞋。
她生了个女儿,是他的女儿!
林默白的心,从来都没有那么软过。
更加从来都没有怀疑,那个女儿到底是不是他的。
他每年都要寻由子去君山城,看望那一双母女,将女儿看了又看,疼了又疼。
恨不得将所有最好的都给她。
直到十年前,卫凤炽开始筹备海上的商船,购置了大批大炮和火筒子。
光有武器还不够,卫家需要火药。
卫凤炽知道,西域连家,一直与西域的各路火器商人交往甚密,经常在各地鬼市暗城之中走私火药。
如果得到了连家的支持,卫家就有取之不尽的弹药,可以支持海上远航。
于是,一号奉命,去接近连家的女儿。
他的任务,简单明确。
赢得连家的信任,不但以最低的价格谈下这笔生意,还要获得大炮和火筒子弹药的配方。
从那时开始,林默白便再也不去京城了。
他没脸再见那一对母女。
也不能再见她们。
如今十年时间,再多的念念不忘,也被日复一日的相濡以沫慢慢消磨。
他虽然是卫凤炽的一件工具,他让他做什么,他就得做什么。
可卫凤炽也几乎将他当成亲儿子,甚至将五号、六号都交给他使用。
他现在,也算是卫家的主子。
卫凤炽亲自弯腰,伸手,将林默白扶了起来。
“你是个男人,要疼自己的妻子,保护自己的孩子,我懂……”
他叹道:“我老了,将来死了,也不能将你带去土里。你给自己准备后路,是应该的。”
林默白神情一紧,膝行两步:“不是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