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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熟悉的字

作者:悦盛字数:2.1千字更新时间:2026-05-31 00:04:53
第278章 熟悉的字

被女儿护着,陆长风的心里一片柔软,他的小棉袄真的很贴心。

感谢老天,让他找到了孩子。

经过这一次,他决定了,回去就申请贴身二十四小时守护在女儿身边。

决不能再让任何人有机可乘。

张大奎先去洗漱,换下身上的衣服。

太臭了,别熏着孩子。

张珍在厨房做饭,女儿回来了,今晚要做点好吃的。

冰箱里之前买的菜还有不少,全拿出来做了。

元元闻着香味,从陆长风腿上下来,跑进厨房,皱着鼻子猛吸。

“唔!好香!好香啊!妈妈!我很久很久都没吃到好东西了。”

张珍拿起筷子,拿了一个小碗,把刚做好的红烧鱼块夹出鱼肚子上的软肉,放进碗里,递给她。

“你尝尝妈妈做的鱼,以前你最喜欢吃的。小心烫,慢慢吃。”

元元端过碗,坐在小马扎上,没急着吃,低头闻味儿。

“哇!跟以前吃的一样香,一定很好吃。妈妈!你也吃。”说着将手里的筷子递给张珍,“妈妈做菜很辛苦,第一口该你吃。”

张珍接过筷子,象征性地夹起一点点,塞进嘴巴。

“妈妈吃过了,你吃。”

元元开心地笑,拿起筷子夹着鱼肉,塞进自己的小嘴,边吃边摇头晃脑。

“嗯!好好吃!谢谢妈妈!”

捏了捏她的小脸,张珍跟着笑,屋里的陆长风瞧出来了,她的笑容发自内心。

不知不觉,他也跟着笑,女儿回来,一切都完美了。

晚饭真的很丰盛,不但有红烧鱼块,还有红烧肉,煎豆腐,清炒豆芽,一大碗西红柿蛋汤。

煮了一锅米饭。

张大奎,何崇山都吃撑了。太久没吃到地道的华国菜,闻着香味舍不得停下筷子。

像是八百年没吃过好东西。

吃完饭,何崇山抢着洗碗。

张珍没谦让,由着他去。

元元吃的肚皮溜圆,吃撑了,窝在张珍怀里不想动。

张大奎等何崇山洗好碗筷,过来坐下,才将之前有人塞给他的纸条从口袋里拿出来。

“今天有人给了我这个,你们看看,分析一下是谁传递的消息。”

陆长风拿过来,打开纸条,上边出现了一行熟悉的字迹。

【小心!不要暴露自己。】

“这是冯宇的字。”他激动地望着张大奎,“你在哪儿得到的纸条?有没有看见冯宇?”

张大奎微微摇头:“我没看见他,是一个老乞丐给我的,确定这是冯宇的字?没看错?”

何崇山,张珍,元元紧张的齐齐望着陆长风。

元元和张珍不知道冯宇是谁,从他激动的表情里能猜到,冯宇是他熟悉的人。

是他的战友,四个下落不明中的一员。

陆长风将纸条放在何崇山手里,缓缓说道:“冯宇是京都军队中最擅长打探消息的人,我们临走的那晚,要求写遗书,他的字是我们几个里头写的最好的。

我还找他学习了一下,他写的字跟别人的字体都不一样,比较简洁。你看他这个‘心’字,是不是跟我们平日里写的不同?

他最喜欢这么写,知道他的人一眼就能认出来。”

张大奎和何崇山都盯着那个“心”字看,跟平常人是有些不同,像是个象形字,难怪陆长风能瞧出来。

张珍也看了看纸条,元元伸头张望,字迹太潦草,她啥都没看出来。

“这么说,冯宇知道你来了,故意留下这张纸条?”张珍问。

陆长风沉默一瞬,拿起那张纸条再看了一遍。

“这是冯宇的字,我不会看错。他应该是知道我来了,才提醒我小心。”

张大奎表情凝重。

“这么说,冯宇跟我一样逃出了那地方,不知道他躲在哪儿。如果知道你来了,为什么不出来相见?”

何崇山忧心忡忡。

“也许他有别的事绊住了。老陆!你的外貌特征太惹眼,明天出去,必须跟我一样做点伪装。冯宇能认出你,王国胜也能。孩子刚找到你,决不能出任何差错。”

元元从张珍怀里直起身,拍着小胸脯保证。

“这事包在我身上,那药还有,明天就给爸爸抹上,谁都别想一下子认出他。”

张珍举手要求。

“妈妈也抹,跟元元一样,不会让人起疑。”

张大奎试探性地看着陆长风,试探性地问:“你们都抹了,我要不要抹?”

陆长风将纸条放在掌心,紧紧握着。冯宇能传消息,说明他没事。

其余三人不知道是否安好。

当年他们一起出来的,若是能一起回去.......

不敢往下想,怕让自己失望。

“你不用抹,每天都要出现在街面上,这么多年一直相安无事。忽然间脸上多出点什么,显得更突兀。”

何崇山没好气瞪他。

“你跟着添什么乱?我们脸上的红肿太明显,走在大街上,回头率相当高。你脸上再出现,不等于告诉所有人,你跟我们是一伙的。”

张珍和元元没说话,母女俩静静地依偎着。

何崇山的语气虽然有点冲,说的话没错,张大奎虚心接受。

“知道了,那我不抹。问题是我们得知道冯宇在哪儿,为啥不出来跟我们相见。”

陆长风抿紧嘴巴的样子跟元元很像,何崇山看看他,再看看元元,这父女俩的样貌,动作几乎高度复合。

不愧是父女俩,连个性都遗传。

“冯宇的事你们别管了,他是个极有分寸的人,我们的首要任务是杀了王国胜。合计合计,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张大奎摇头叹息:“老陆!我们手里没有武器,想杀他很难。”

武器?

元元从张珍怀里下来,迈着小短腿,哒哒哒去里屋桌子上,抱着一个包包跑出来。

“砰!”

扔在陆长风面前。

“爸爸!我有枪,叔叔在黑市给我买的。”

肉嘟嘟的小手拉开包包拉链,掏啊掏,掏出两本存折,两张房契,一把金色小手枪,还有不少子弹。

张大奎看的目瞪口呆,难以置信。

一个五岁的娃娃,包包里装的不是饼干糖果,居然是枪和子弹。

至于存折和房本,被他自动忽略。

那种东西,他从不放在眼里,唯独武器,是他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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