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遇安睡不着,他想起今天在学校,不止一个人问他为什么想当律师。
是因为很久以前。那时候他还在福利院,八九岁的样子,记不太清了。
福利院里孩子很多,他不太跟人说话,总是自己坐在角落里。
有一个小女孩比他大一点,叫什么名字他忘了,只记得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很好看,喜欢穿黄色的衣服和扎两个辫子 。
那小女孩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有糖都会分他一颗,他拒绝过,但是小女孩还是仍然坚持 。
后来有一天福利院来了一个人,穿着很好看的衣服,开着很贵的车。
那人在福利院里看了一圈,最后选中了那个小女孩,说要领养她。
小女孩很开心,笑着跑过来告诉他,说自己要走了,要去一个新的家。
他看着她笑,只点了一下头,小女孩走的时候回头看了他一眼,笑着说以后会回来看他的。她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后来他听说了一些事,听不太懂,大人们说话的时候背着小孩,但他在门外听到了。
那个领养她的人不是什么好人,他把小女孩带回家以后就变了,不让她出门,不让她跟外界联系。
有人去查了,发现那个人之前就有案底,恋童癖,但不知道为什么还能领养孩子。
小女孩被带走以后过了很久才被救出来,被找到的时候整个人都变了,不笑了,不说话,看到人就发抖。
大人们说的时候声音压得很低,他在门外听着一个字都没漏掉。
他冲进去问他们那个小女孩在哪里,可换来的是被毒打了一顿 。
后来那个施暴者没有受到惩罚,因为他有钱,有势。
请了很好的律师,把事情压了下去,赔了一笔钱,连牢都没坐。
他想起小女孩走的那天回头对他笑的样子,说以后会回来看他 。
他等了很久,她没有回来,他后来才知道她回不来了,不是因为不想回来,是因为那个人把她毁了。
他那时候还不懂什么是恋童癖,不懂什么是性侵,不懂为什么那个人做了那么坏的事还能逍遥法外。
他只懂一件事——没有人帮那个小女孩,没有人站出来替她说话,没有人为她辩护,没有人让那个人付出代价。
后来他再也没有吃过比橘子味更好吃的糖了。
这件事他没有跟任何人提过。
他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会想起来,可能是钱宇杰问他为什么想当律师的时候他心里闪过了那张脸。
也可能是当时女性的力量如一片棉花 ,需要有人出来发声。
他知道法律也有不公平的时候,但能救一个算一个。
沈遇安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读到了一本书。
他读到被补习班老师侵犯的那些段落,手指把书页攥出了褶皱。
他读到受害者对自己说“你爱的人要对你做什么都可以,不是吗?”的时候,喉咙像被人掐住了。
他想起小宁,想起她被接走那天回头朝他挥手的样子,想起她笑着说“我以后会有新的家”。
他想起院长办公室门外听到的那些话,想起自己站在那里什么都做不了的无力感。
书里的受害者疯了,书外的作者自杀了。
而那个施暴者呢?他依然活着,依然体面,依然没有人知道他对那些女孩做过什么。
他盯着书页上那行字——“他发现社会对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强暴一个女生,全世界都觉得是她自己的错,连她都觉得是自己的错。”
沈遇安才明白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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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们,这是作者的解释,一个男性确实无法真正体会女性所经历的那些痛苦,就像我没有经历过那些事,也无法百分之百地感同身受。
我写这一段的时候犹豫过,想过要不要写,删掉,又写,反反复复好几次。后来还是决定写。
在写的过程中,我想到了之前的一个事儿 ……
我说一下我自己的身边发生的真实事情 ,就是我的有一个亲戚的小孩被别人就是性q过,然后当时他爸爸是恨不得杀了那个人的 ,但是法律肯定是不准的,所以就判了那个人几年的牢,他爸爸是语文老师,然后这件事发生之后,他就是刷到了这本书然后就去读,他读懂了,真的非常的痛苦 。
我是女性,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不止一次哭过。
我写沈遇安读这本书,不是为了让他“共情女性”,而是想通过他的视角,让读者看到一种可能——当一个目睹过伤害的人有了力量之后,他选择的路是什么。
这本书对我的冲击是巨大的,我把这种冲击放在沈遇安身上,不是因为我觉得男性可以代言女性,而是因为我觉得这种对伤害的愤怒不应该只属于女性。
凭什么只有女性 。
每个人,无论性别,都应该为这种事情感到愤怒。
我写这章不是为了消费谁的痛苦,更不是为了蹭什么热度,这种行为我感觉特别恶心 。
如果你觉得我写得不够好,或者冒犯了你,我向你道歉。我的初衷很简单,就是一个见过受伤害的孩子,长大后想要保护更多的人。
无论男女,受到伤害都应该被公正对待,法律应该保护每一个人。
如果你受过伤害,我想对你说的是——凭什么受害者就要被施暴者毁一辈子?凭什么施暴者可以继续体面地活着,而受害者却要躲躲藏藏、不敢见人?凭什么?就要好好活着,活得比谁都好,吃得好,睡得好,笑得大声,走得稳稳当当。要让那些人知道,你打不垮我,你毁不掉我。伤疤在那里,但它只是我身上最小的一部分。我还有那么多好的东西,朋友、家人、梦想、未来,我一样都不会让给你。我偏要光芒万丈地活着。
谢谢大家了~晚上还有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