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迁都富楼沙
一、铜镜与地图
公元80年,冬夜,蓝氏城王宫最深处的暖阁。
迦腻色伽从一场漫长的噩梦中醒来,浑身被冷汗浸透。他梦见自己站在一片无垠的沙漠中央,手中握着一把断剑。四面八方传来无数种语言的呼喊——希腊语、波斯语、塞种语、粟特语、梵语、犍陀罗语——但所有的呼喊最终都汇成同一句话:
“你要去哪里?”
他掀开绣着金线的丝绸被褥,赤脚踩在冰凉的大理石地面上。守夜的宦官在门外打了个盹,被轻微的响动惊醒,连忙跪伏:“陛下,您醒了……”
“都出去。”
宦官们无声退下。迦腻色伽走到窗前,推开镶嵌着彩色琉璃的木格窗。冬夜的寒风裹挟着细雪涌进来,吹散了暖阁里浓郁的安息香。窗外,蓝氏城正在沉睡。这座贵霜帝国已经使用了六十多年的都城,在月光下像一头匍匐的巨兽,呼吸均匀而沉重。
他看见远处神庙的金顶,看见宫殿的塔楼,看见城墙的轮廓,看见那些他从小看到大的景色。父亲阎膏珍曾无数次带着年幼的他登上最高的塔楼,指着这座城说:
“看,儿子,这是我们迦腻色伽家族用血换来的。”
可是今晚,迦腻色伽看着这座城,心里涌起的不是骄傲,而是一种近乎窒息的感觉。就像一个人穿着过小的盔甲,每一次呼吸都能感受到铁片挤压胸骨的疼痛。
他转身走向内室角落里的那只青铜箱子。箱子很旧了,边缘的铜绿在烛光下泛着幽暗的光。这是祖父丘就却的遗物,里面装着三样东西:一把生锈的短刀(据说是祖父从匈奴人手中逃出来时唯一的武器),一卷用羊皮裹着的家谱,还有一面裂成三块的铜镜。
迦腻色伽拿起那面铜镜。镜子的裂痕被人用黄金精心修补过,形成了三道金色的疤痕。他记得父亲说过,这面镜子是祖母——一个被俘的希腊贵族女子——留下的唯一遗物。祖母在父亲出生不久就病逝了,临终前对祖父说:
“不要让我们子孙的眼睛,永远只看到这一面镜子里的自己。”
镜子里的迦腻色伽,有一张混合了月氏、希腊、塞种血统的脸。高耸的鼻梁像祖父,深邃的眼窝像祖母,坚毅的下颌像父亲。这张脸既不属于东方,也不属于西方,就像他统治的这个帝国,像一个拼接而成的怪物。
“陛下又在看镜子了。”
迦腻色伽没有回头,他知道来者是谁。沉重的木门无声开启,又无声闭合。大祭司瓦苏站在暖阁的阴影里,白须白发,像一尊从古代壁画中走出来的神祇。
“你知道这面镜子的故事吗,瓦苏?”
“臣知道。那是您祖母的遗物。”
“不,我是说镜子本身的故事。”迦腻色伽将镜子翻转,背面是精美的希腊式浮雕——赫拉克勒斯与尼米亚雄狮搏斗的场景,“这是亚历山大的士兵带来的东西。一个希腊士兵,死在巴克特里亚,他的镜子被一个塞种人捡到。塞种人用它换了三只羊,后来镜子又流落到一个粟特商人手里。最后,我的祖父用十枚金币从商人那里买下它,送给了我的祖母。”
他用手指抚摸着那些裂痕:“你看,一面镜子,从希腊到巴克特里亚,从塞种人到粟特人,最后到一个月氏王子手里。它走过的路,比我们任何人都要长。”
瓦苏走近几步,烛光映亮了他脸上深深的皱纹:“陛下想说什么?”
“我想说,”迦腻色伽放下铜镜,走向墙边那张巨大的羊皮地图,“我们的帝国就像这面镜子。月氏的根基,希腊的文明,波斯的制度,印度的信仰,塞种的骑兵,粟特的商人……我们把这些碎片拼在一起,用黄金的野心黏合。但瓦苏,你有没有想过——”
他的手指重重按在地图的一个点上:“我们把这面拼凑的镜子,放在了错误的地方。”
瓦苏看向那个点。蓝氏城。贵霜都城。
“蓝氏城不好吗?”大祭司缓缓道,“这里有肥沃的土地,有坚固的城墙,有灌溉的水渠,有通往各方的道路。您的祖父选择这里,您的父亲守在这里,您在这里加冕。六十三年了,陛下,蓝氏城就是贵霜,贵霜就是蓝氏城。”
“所以它才错了。”迦腻色伽的声音突然提高,“六十三年!瓦苏,你知道六十三年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我祖父那一代的老将早已死尽,我父亲那一代的官员已经腐朽,新一代的贵族在温室里长大,他们以为贵霜的疆界就是蓝氏城城墙的影子!他们以为帝国的荣光就是宫廷宴会上的歌舞!”
他猛地转身,眼睛在烛光中燃烧:“昨天,从犍陀罗来的商队走了四十七天。从大夏来的使团走了六十一天。从花剌子模来的军报走了三十八天。瓦苏,你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我的命令传到边境需要一个月,边境的消息传回来又需要一个月。两个月!两个月里,一场叛乱可以从火星烧成燎原大火,一次入侵可以从试探变成占领!两个月里,我可以在这里举办十场宴会,而我的士兵在千里之外流血!”
瓦苏沉默了。他不是不知道这些,只是……
“陛下,迁都兹事体大。王公贵族的产业,军队家属的安置,神庙根基的迁移,还有……”他顿了顿,“人心。蓝氏城的人心。”
“人心?”迦腻色伽冷笑,“那我问你,如果明天蓝氏城被攻破,这些‘人心’是会为我而死,还是会打开城门迎接新的主人?”
这个问题太尖锐,瓦苏无法回答。
迦腻色伽走回地图前,手指从蓝氏城向西移动,划过兴都库什山脉的褶皱,停留在印度河与喀布尔河交汇的那个点上。他的动作很轻,但瓦苏感觉到,那个简单的动作里蕴含着一种毁灭性的力量。
“富楼沙。”迦腻色伽念出这个名字,像念一句咒语。
富楼沙。丝绸之路的咽喉,印度河平原的门户,东西南北的交汇点。亚历山大大帝曾在那里扎营,孔雀王朝曾在那里设府,塞琉古王朝、希腊巴克特里亚王国、印度-希腊王国、塞种人、安息人……无数帝国在那里升起又陨落,每一层废墟上都覆盖着新的辉煌。
“你知道富楼沙在波斯语里是什么意思吗?”迦腻色伽忽然问。
“知道。‘鲜花之城’。”
“不完全是。”迦腻色伽的眼睛望向虚空,仿佛看到了那个地方,“我七岁那年——那是公元71年——父亲带我参加过一次狩猎。我们追着一头白鹿,一直追到喀布尔河边。在那里,我遇到了一个老人。一个波斯老人,至少有八十岁了,满脸的皱纹像干涸的河床。他坐在河边,用芦苇编织篮子。”
瓦苏静静听着。他知道国王要讲故事了,而国王的故事从来不只是故事。
“老人告诉我,他出生在富楼沙。那时富楼沙还是安息帝国的一个边城。他说,富楼沙的鲜花不是种在花园里的,是开在战场上的。每一次战争之后,鲜血浸透的土地会在来年春天开出最鲜艳的花。亚历山大的马其顿方阵曾经在那里列阵,他们的长矛像一片会移动的森林。塞琉古的战象曾经在那里冲锋,大地都在颤抖。塞种人的骑兵像蝗虫一样掠过,箭矢遮天蔽日。”
迦腻色伽停顿了一下,声音变得低沉:“老人说,他这一生,见过十二面不同的旗帜在富楼沙的城头升起又落下。每一次换旗,都会死很多人。但每一次,当春天的风吹过喀布尔河,鲜血浇灌的土地上,又会开出新的花。他说,富楼沙不是一座城,是一个舞台。所有的帝国都只是演员,上台,表演,下台。而舞台永远在那里。”
暖阁里安静了很久,只有烛火噼啪作响。
“所以陛下想成为下一个演员?”瓦苏终于问。
“不。”迦腻色伽转过身,目光如刀,“我不想当演员,我想当舞台本身。我要让富楼沙成为不是谁的富楼沙,是贵霜的富楼沙。我要让后来者站在富楼沙的废墟上时,不说‘这里曾经是亚历山大的营地’或者‘这里曾经是安息的边城’,我要他们说——‘这里曾经是贵霜的心脏’。”
瓦苏深深吸了一口气。他明白了,这不是讨论,这是宣告。年轻的国王已经做出了决定,而他需要做的,只是决定站在哪一边。
“陛下需要臣做什么?”
“两件事。”迦腻色伽走回桌边,拿起一支炭笔,在羊皮地图上画了一个圈,“第一,说服神庙。不是请求,是说服。告诉他们,在富楼沙,我会建造比蓝氏城大十倍的湿婆神庙,我会用黄金覆盖林伽的基座,我会让婆罗门的地位比在蓝氏城更高。但条件是——他们必须支持迁都。”
“如果他们不同意呢?”
“那他们就留在蓝氏城。”迦腻色伽的声音没有任何温度,“带着他们的神像,他们的经书,他们的传统。我会在富楼沙建立新的神庙,任命新的祭司。你猜,是守着旧神龛的老祭司更有力量,还是站在新都城、受国王庇护的新祭司更有力量?”
瓦苏感到一阵寒意。这不是威胁,是事实陈述。
“第二件事呢?”
“第二,”迦腻色伽在地图上画了一条线,从蓝氏城到富楼沙,“我要你帮我选一个人。一个年轻、聪明、没有根基、渴望机会的贵族。我会任命他为‘迁都使’,先行前往富楼沙,督建新城。他会拥有无限的权力,可以调动军队,可以征用民夫,可以挥霍国库。但我要他做一件事——在三个月内,让富楼沙初具规模。三个月,从一片废墟变成一座能让国王驻扎的营地。”
“这是个送死的任务。”瓦苏直言不讳,“富楼沙现在只有废墟和盗匪。三个月?不可能。”
“所以我才会给无限的权力。”迦腻色伽微笑,“权力是最好的催化剂。当一个人知道自己如果失败就会死,如果成功就会成为帝国第二号人物时,他能爆发的力量是惊人的。我要的就是这种人——要么在富楼沙建起新城,要么死在富楼沙的废墟里。无论哪种结果,我都不亏。”
瓦苏看着国王。这个二十八岁的年轻人,有着老人的冷酷和孩童的疯狂。这种组合是危险的,但也许,正是这种危险,才能打破六十三年积累的僵局。
“臣心中已有一个人选。”
“谁?”
“苏伦。巴克特里亚总督的次子,二十四岁,精通希腊建筑和波斯水利,会说七种语言。最重要的是——他在蓝氏城没有一寸土地,没有一个盟友。他的父亲偏爱长子,他在家族中毫无地位。他渴望证明自己,渴望到愿意吞下火焰。”
迦腻色伽想了想,点头:“明天带他来见我。”
瓦苏行礼准备退下,走到门口时,又停住脚步:“陛下,最后一个问题。您真的相信,迁都就能解决所有问题吗?富楼沙不会是另一个蓝氏城吗?六十年后,您的孙子会不会也站在富楼沙的宫殿里,抱怨这座城市太小,想要再次迁都?”
迦腻色伽没有立刻回答。他走回窗边,望着窗外沉睡的蓝氏城。细雪变成了大雪,无声地覆盖着屋顶、街道、城墙。这座城正在被冬天包裹,像琥珀里的昆虫。
“瓦苏,我父亲临终前——那是公元75年冬天——抓着我的手说了一句话。他说:‘儿子,记住,帝国不是土地,不是城池,不是军队。帝国是流动的。像河一样流动,像风一样流动,像商队一样流动。一旦它停下来,开始结冰,开始凝固,它就开始死亡。’”
他转过身,烛光在他脸上跳动:“蓝氏城已经结冰了。我要在它完全冻死之前,把帝国的火种带到新的地方。富楼沙会不会成为另一个蓝氏城?也许。但那是六十年后的事了。六十年后,我已经死了,我的儿子、孙子,他们会有他们的问题,他们会有他们的选择。我能做的,只是在我还活着的时候,让帝国的河流继续流动。”
瓦苏深深鞠躬,退出暖阁。
门关上后,迦腻色伽走回那只青铜箱子前,重新拿起那面裂痕的铜镜。他对着镜子看了很久,然后突然笑了。
“祖母,”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您说得对。我们确实不该只看到这一面镜子里的自己。”
他放下镜子,吹灭蜡烛。暖阁陷入黑暗,只有窗外的雪光映进来,在地板上铺开一片冰冷的银白。
二、赌徒与疯子
三天后,苏伦站在了迦腻色伽面前。
他确实很年轻,甚至有些过于清瘦,不像个贵族子弟,倒像个学者。但他的眼睛让迦腻色伽印象深刻——那是一双饥饿的眼睛,不是对食物的饥饿,是对机会的饥饿。像一头被关在笼子里太久的狼,已经忘记了草原的味道,但闻到血腥味时,本能的记忆会瞬间苏醒。
“你知道我找你来做什么吗?”迦腻色伽坐在王座上,没有穿王袍,只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亚麻长袍。
“迁都富楼沙,陛下需要一个人先行督建。”苏伦的声音平稳,但迦腻色伽听出了一丝压抑的颤抖。
“瓦苏告诉你细节了?”
“大祭司说,我有三个月的权力,可以做任何事,调动任何人。三个月后,如果富楼沙不能迎接陛下入驻,我的人头会挂在城门口。”
“他说得对。”迦腻色伽站起身,走下王座前的台阶。他比苏伦矮半个头,但当他在苏伦面前站定时,年轻贵族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但我可以告诉你更多。三个月,不是让你建一座完整的都城。是让你建一座足够安全、足够舒适、足够展示贵霜威严的行宫。我要的是一颗钉子,一颗钉在富楼沙心脏的钉子。只要这颗钉子钉进去了,后续的大军、工匠、贵族、商人,就会像血液流向心脏一样涌向那里。你明白吗?”
苏伦深吸一口气:“明白。一颗钉子。”
“你需要什么?”
“人。至少五千士兵,不是新兵,是见过血的老兵。富楼沙现在被三股势力控制:西边的沙漠盗匪,东边的山地部落,还有盘踞在废墟里的前安息残军。我需要用血清洗一遍。”
“给你一万。”迦腻色伽毫不犹豫,“从我的近卫军里调三千,从巴克特里亚驻军调七千。都是老兵,最老的在丘就却陛下时代就参军了。”
苏伦的眼睛亮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冷静:“钱。大量的钱。贿赂当地头人,购买建筑材料,支付工匠工资,赏赐有功士兵……”
“国库的三分之一。”迦腻色伽说了一个数字,那个数字让苏伦的呼吸停止了整整三秒。“你可以任意支取,只需要每月向富楼沙的财政官报账一次。但我提醒你,如果我发现有一个铜板进了你自己的口袋,你会死得比那些盗匪更惨。”
“臣不敢。”苏伦单膝跪地。
“还有呢?”
“权。”苏伦抬起头,直视国王的眼睛,“真正的权力。不仅是调动军队的权力,是生杀予夺的权力。在富楼沙,在我完成使命的三个月内,我要成为陛下本人。我的命令就是陛下的命令,我的判决就是陛下的判决。如果有人质疑,我需要当场处决的权力,不需要请示,不需要审判。”
暖阁里安静得能听见烛芯燃烧的嘶嘶声。瓦苏站在阴影里,屏住呼吸。这个年轻人要的权力太大了,大到了危险的程度。
但迦腻色伽笑了。那是真正的,开怀的笑。
“好。”他说,“我给你。我会颁布一道诏书,封你为‘富楼沙全权总督’,在富楼沙境内,你的权力等同于我。你可以封官,可以征税,可以宣战,可以媾和。只有一件事你不能做——称王。只要你敢称王,哪怕只是有这个念头,你的家族,你的朋友,所有和你有关系的人,都会在蓝氏城的广场上被慢慢剥皮。我向你保证,那个过程会持续三天三夜。”
苏伦的脸色白了,但他没有移开目光:“臣以祖先的坟墓起誓,绝不会背叛陛下。”
“我不在乎你的誓言,我在乎你的行动。”迦腻色伽走回王座,重新坐下,“你什么时候能出发?”
“三天后。”
“这么快?”
“时间就是钉子的硬度,陛下。每拖延一天,钉子就会软一分。”
迦腻色伽点头:“去吧。记住,三个月。从你踏出蓝氏城城门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第九十天的日落时分,如果我还没有在富楼沙看到一座能住人的宫殿,你的头会在第九十一天的日出时分被砍下来。”
苏伦深深鞠躬,退出暖阁。
瓦苏从阴影中走出来,忧心忡忡:“陛下,您给的权力太大了。万一他真有异心……”
“那他就活不到第九十一天。”迦腻色伽平静地说,“我已经安排了人在他身边。三个书记官,都是我最信任的密探。他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每天夜里都会用信鸽传回蓝氏城。如果他真有异心,在他举起反旗之前,他就会被自己的副官割断喉咙。”
“那如果他没有异心,真的建成了呢?”
“那他就是我需要的钉子。”迦腻色伽望向窗外,雪已经停了,天空是一种病态的铅灰色,“瓦苏,你知道为什么我愿意赌这一把吗?因为苏伦和我是一种人。我们都是被关在笼子里的野兽,都闻到了血腥味。不同的是,我的笼子是王座,他的笼子是家族。我们都想咬碎笼子,只是他想咬碎的是家族的笼子,我想咬碎的是帝国的笼子。”
他顿了顿,声音低了下去:“而且,我需要一个疯子。一个和我一样疯狂,相信不可能之事可以变成可能的疯子。迁都?在三个月内建一座行宫?在冬天穿越兴都库什山?这本身就是疯子才会做的事。只有疯子才能理解疯子,只有赌徒才敢下这样的赌注。”
瓦苏沉默良久,最后说:“陛下,您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谁?”
“亚历山大。”
迦腻色伽笑了,但笑容里没有喜悦:“亚历山大三十二岁就死了,死在征途上,帝国在他死后立刻四分五裂。瓦苏,我不想成为亚历山大。我想建立一个比亚历山大更持久的帝国。不是靠征服,是靠融合。不是靠刀剑,是靠道路。亚历山大走到哪里,就在哪里建亚历山大城。我要走到哪里,就在哪里建贵霜的路——连接希腊与印度,连接波斯与汉朝,连接草原与海洋的路。”
他站起身,走到地图前,手指从蓝氏城滑向富楼沙,再从富楼沙向四面八方延伸。
“你看,从富楼沙向东,经塔克西拉到克什米尔,再向东就是汉朝的西域。从富楼沙向西,经赫拉特到波斯,再到罗马的叙利亚。从富楼沙向南,沿印度河到信德,出阿拉伯海。从富楼沙向北,翻越兴都库什山到巴克特里亚,再到粟特草原。富楼沙不是终点,是起点。是所有路的起点。”
瓦苏看着国王在烛光中发亮的侧脸,忽然明白了。这不是迁都,这是一次重生。贵霜帝国的重生,迦腻色伽家族的重生,也许还有他自己——一个老祭司的重生。
“臣会全力协助陛下。”他说,这一次,声音里没有了犹豫。
迦腻色伽没有回头,只是点了点头。他的手指还按在地图的富楼沙上,像按着一颗刚刚开始跳动的心脏。
三、雪中行军
苏伦在第三天黎明出发。
队伍规模不大——只有五百骑兵,都是迦腻色伽从近卫军中挑选的精锐。他们没有打王旗,没有穿华丽的铠甲,每个人都穿着朴素的皮袄,马背上驮着尽可能多的补给。看起来不像一支王室使团,倒像一支深入敌境的侦察队。
苏伦骑在一匹栗色战马上,回头望了一眼蓝氏城。城市在晨雾中若隐若现,像一座巨大的灰色陵墓。他知道,如果失败,他永远也回不来了。如果成功,他也不会回来了——他会在富楼沙扎根,成为新都第一批贵族,成为帝国新秩序的奠基者之一。
“大人,该出发了。”副官低声提醒。副官叫阿尔塔薛西斯,是个波斯裔的老兵,左眼在十年前的一场战斗中瞎了,用黑眼罩遮着。他是迦腻色伽亲自指派给苏伦的,名义上是助手,实际上是监视者。两人都心知肚明,但都不说破。
“出发。”苏伦一抖缰绳。
队伍像一条灰色的蛇,滑入兴都库什山脉的褶皱之中。
最初的十天还算顺利。他们沿着商路前进,每天能走四十里。路上遇到几支商队,看到他们的装备和气势,都恭敬地让到路边。苏伦没有为难任何人,只是购买了额外的干粮和草料。他需要快,越快越好。
第十一天,他们进入了山脉深处。路越来越窄,有些地方只能容一匹马通过。雪开始下,不是细雪,是鹅毛大雪,密密麻麻,能见度不到十步。
“大人,这样下去不行。”阿尔塔薛西斯驱马赶上,“马会累死,人也会冻死。我们必须找个地方扎营,等雪停。”
苏伦看了看天色。铅灰色的云层低垂,像要压到山顶。他知道老将说得对,但他更知道,每耽搁一天,钉子的硬度就软一分。
“再走十里。我记得地图上显示,前面有一个山谷,可以避风。”
阿尔塔薛西斯还想说什么,但看到苏伦的眼神,把话咽了回去。他转头对身后的士兵喊道:“跟上!保持队形!掉队的人就永远留在这里了!”
队伍在风雪中艰难前行。马蹄踏进深雪,拔出时带起大片的雪沫。风像刀子一样割着脸,即使裹着厚厚的皮袄,寒气还是能钻进骨头缝里。苏伦感觉自己的脚已经失去知觉了,只是机械地夹着马腹,跟着前面的马影。
一个年轻的士兵从马上摔了下来。他太累了,在马上睡着了。没有人注意到,直到队伍走出很远,才有人发现少了一个人。
“回去找他!”苏伦下令。
“大人,这种天气回去找,可能我们也会迷路……”阿尔塔薛西斯反对。
“我说,回去找他!”苏伦的声音在风雪中像铁一样冷硬,“我们出发时是五百人,到达富楼沙时也必须是五百人。少一个,都是失败。”
阿尔塔薛西斯深深看了他一眼,然后调转马头。苏伦亲自带着二十个人返回寻找。他们在雪地里找了半个时辰,终于找到了那个士兵。他掉进了一个雪坑,已经冻得嘴唇发紫,但还活着。
“对、对不起,大人……”士兵颤抖着说。
苏伦没有骂他,只是脱下自己的皮袄,裹在士兵身上,然后把他拉上自己的马背。“抱紧我,别松手。松手你就会死。”
回到队伍时,苏伦的嘴唇也冻紫了。阿尔塔薛西斯递给他一个酒囊,里面是辛辣的粟特烧酒。苏伦灌了一大口,火焰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
“大人,您不必亲自去……”老将说。
“我必须去。”苏伦打断他,“如果我自己都不珍惜士兵的生命,凭什么让他们为我卖命?阿尔塔薛西斯,记住,我们不是去富楼沙送死的,是去富楼沙创造新世界的。创造新世界需要活人,不需要死人。”
老将沉默了片刻,点头:“我记住了。”
他们在傍晚时分终于抵达了那个山谷。山谷确实可以避风,谷底甚至有一眼温泉,热气在寒冷的空气中凝结成白雾。士兵们发出一阵欢呼,下马,扎营,生火,煮食物。
苏伦没有休息。他带着阿尔塔薛西斯爬上谷边的一处高地,观察地形。从那里可以看到,山谷呈葫芦形,入口狭窄,内部宽阔。谷底平坦,有草地,有水源。更妙的是,两侧的山壁陡峭,易守难攻。
“这是一个天然的堡垒。”阿尔塔薛西斯说。
“不止。”苏伦的眼睛在暮色中发亮,“阿尔塔薛西斯,如果我们在这里建一个兵站,驻扎五百士兵,储备足够的粮草,那么从蓝氏城到富楼沙的路就安全了一半。商队可以在这里休息,补给,军队可以在这里中转。这里会成为整条路上的咽喉。”
老将惊讶地看着他:“可是陛下只让我们去富楼沙建行宫……”
“陛下要的是一颗钉子,我要给他一根铁链。”苏伦说,“从蓝氏城到富楼沙,五百里路,我要建五个这样的兵站。每个兵站相隔一百里,正好是一天的路程。这样,未来的商队、使团、军队,都可以安全通行。这条路通了,富楼沙才能真正成为帝国的中心,而不是孤悬在外的飞地。”
“但那需要时间,需要更多的人……”
“所以我们更要快。”苏伦转身,指着富楼沙的方向,“在富楼沙站稳脚跟后,我会向陛下申请,建这些兵站。但现在,我们要先赶到富楼沙,在盗匪、部落、残军反应过来之前,打下第一颗钉子。”
那天夜里,苏伦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站在富楼沙的废墟上,脚下是断裂的石柱,烧焦的木头,破碎的陶器。风吹过废墟,发出呜咽的声音,像无数亡灵在哭泣。但在这片废墟的中央,他看到了一朵花。一朵鲜红的花,开在焦土之上,在风中摇曳,脆弱又顽强。
他醒来时,天还没亮。营火已经熄灭,士兵们裹着毛毯睡在雪地上,像一群蜷缩的兽。苏伦坐起身,望向东方。雪停了,天空开始泛白,晨星渐渐黯淡。
“大人,您醒了。”阿尔塔薛西斯走过来,递给他一块烤热的麦饼。
苏伦接过,咬了一口。麦饼很硬,但能填饱肚子。“今天能到富楼沙吗?”
“如果顺利,傍晚能到。但大人,我们必须做好战斗准备。根据最新的情报,盘踞在富楼沙废墟的安息残军至少有三千人,而且占据了有利地形。我们只有五百人。”
“五百对三千。”苏伦咀嚼着麦饼,仿佛在品味这个数字,“但他们是残军,我们是精锐。他们是守废墟,我们是建新城。最重要的是——”
他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雪:“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战,我们知道。我们要在富楼沙建一座城,一座会让整个亚洲瞩目的城。这个信念,抵得上一万士兵。”
阿尔塔薛西斯看着这个年轻的贵族。三天前,他还觉得这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纨绔子弟。但现在,他开始相信,也许陛下没有看错人。也许,这个年轻人真的能在不可能中创造可能。
队伍在晨光中再次出发。越接近富楼沙,路越难走。废墟的痕迹开始出现——倒塌的房屋,断裂的城墙,荒废的农田。有些废墟还很新,是十几年前安息帝国崩溃时留下的。有些已经很古老了,石头上长满了青苔,雕刻被风雨侵蚀得模糊不清。
苏伦在一处废墟前停下。那曾经是一座希腊式的神庙,门廊的石柱还立着,但屋顶已经完全坍塌。柱子上雕刻着奥林匹斯众神,宙斯挥舞雷电,雅典娜手持长矛,阿波罗弹奏里拉琴。但诸神的脸都被凿坏了,可能是被后来的征服者故意毁坏的。
“亚历山大的遗产。”阿尔塔薛西斯说。
“不止。”苏伦下马,抚摸着石柱上的裂痕,“这是所有曾经来过这里的帝国的遗产。希腊人,波斯人,印度人,塞种人,安息人……每个人都留下了自己的痕迹,每个人又都被后来者抹去。富楼沙就像一块画布,被不同的画家画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只剩下混乱的色块。”
他转身,看向远方。在几里外,喀布尔河像一条银色的带子,蜿蜒流过平原。河边,隐约可见城墙的轮廓——那就是富楼沙古城,或者说,古城的废墟。
“但这次不一样。”苏伦的声音很轻,但每个字都清晰,“这次,我们要画的不是另一幅画,是建一个画框。一个足够大、足够坚固的画框,让以后所有的画家,都只能在这个画框里作画。这个画框,叫贵霜。”
他翻身上马:“传令,全队备战。我们要在天黑前,进入富楼沙。”
四、废墟上的钉子
富楼沙的安息残军首领叫米特拉达梯,一个典型的安息贵族名字。但他身上已经没有任何贵族的气派了——破旧的锁子甲,生锈的头盔,油腻的头发,眼睛里充满了被逼到绝境的野兽般的凶光。十年前,他还是安息帝国东方总督麾下的千夫长。帝国崩溃后,他带着残部一路东逃,最后在富楼沙的废墟里扎了根。
这里易守难攻,靠近水源,周围有可以耕种的土地,还有过往商队可以劫掠。十年间,他从三百人发展到三千人,控制了方圆五十里的地区。他自称“富楼沙王”,虽然他的“王宫”只是半座没完全倒塌的希腊式建筑。
当哨兵报告有一支约五百人的骑兵接近时,米特拉达梯正在吃午饭——一块烤马肉,半张麦饼。他吐掉嘴里的肉,抓起靠在墙边的长矛。
“什么人?哪个部落的?”
“不知道。穿得很普通,但装备精良,马也是好马。不像商队,也不像游牧民。”
米特拉达梯眯起眼睛。这些年,他击退过沙漠盗匪,打跑过山地部落,甚至和东边印度小王国的军队交过手。但这次的感觉不一样。
“多少人?”
“五百左右。”
“五百?”米特拉达梯松了口气,随即又警惕起来,“五百人就敢直接过来?要么是疯子,要么是诱饵。让所有人上城墙,弓箭手准备。没有我的命令,不准放箭。”
他登上残存的城墙。说是城墙,其实大部分已经倒塌,只剩下几段还算完整。他从缺口望出去,看到那支骑兵在距离城墙一里外停下。队伍展开,排出战斗队形。很标准的骑兵阵型,两翼展开,中军突前。
然后,一个人单骑出列,向城墙走来。
米特拉达梯示意弓箭手不要放箭。他想看看这个人要做什么。
苏伦骑到距离城墙一百步的地方停下。这个距离,箭可以射到,但准头会差很多。他举起一只手,示意自己没有武器。
“我是贵霜国王迦腻色伽陛下的使者!”他用波斯语喊道,声音在废墟间回荡,“奉王命,前来接收富楼沙!城中守将是谁?出来说话!”
城墙上传来一阵骚动。贵霜?那个新兴的帝国?他们不是在蓝氏城吗?离这里还有五百里,中间隔着兴都库什山,他们怎么会来这里?
米特拉达梯从城墙后站出来:“我是米特拉达梯,富楼沙的统治者。贵霜国王的手伸得太长了吧?这里不是贵霜的领土!”
“从现在开始是了。”苏伦的声音平静,但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开城投降。你和你的士兵可以加入贵霜军队,保留现在的军衔,享受正规军的待遇。第二,抵抗。我会攻破城墙,杀光所有抵抗者,把你们的头垒成京观,立在富楼沙的入口,让所有后来者知道反抗贵霜的下场。”
米特拉达梯大笑,笑声里充满了嘲讽和愤怒:“五百人?攻破我的城墙?年轻人,你是疯了还是傻了?我城里有三千人!每人吐口唾沫都能淹死你们!”
苏伦没有笑:“我不是在和你商量,我是在通知你。日落之前,给我答复。如果投降,现在开城。如果抵抗,我们现在就进攻。”
他调转马头,回到本阵。
米特拉达梯在城墙上气得浑身发抖。太狂妄了!五百人就想逼降三千人?但他心里也有一丝不安。这个人太镇定了,镇定得不正常。要么是虚张声势,要么是真的有倚仗。
“大人,怎么办?”副手问。
“怎么办?打!”米特拉达梯怒吼,“让所有能拿武器的人都上城墙!弓箭手,只要他们进入射程,就给我射!我要让这个狂妄的小子知道,富楼沙不是他能撒野的地方!”
苏伦回到本阵,阿尔塔薛西斯驱马过来:“大人,他们不会投降的。这些人在这里当了十年土皇帝,不会轻易放弃。”
“我知道。”苏伦说,“所以我们要打。但怎么打,有讲究。”
他召集所有百夫长。五百人,五个百人队。百夫长们围过来,脸上都带着战前的紧张和兴奋。
“听着,”苏伦说,“我们不能强攻。城墙虽然残破,但守军有三千人,强攻我们会损失惨重。我们要智取。”
“怎么智取?”
苏伦指了指城墙的一个方向:“看到那里了吗?那段城墙是后来修补的,用的不是石头,是夯土。夯土怕水。现在是冬天,白天温度高,土会解冻,晚上会上冻。一冻一融,夯土就会变脆。”
阿尔塔薛西斯眼睛一亮:“大人的意思是……”
“我们不攻城墙,我们攻那段夯土墙。”苏伦说,“但不在白天攻,在夜里攻。等太阳下山,温度下降,夯土开始上冻的时候攻。那时夯土最脆,而且守军经过白天的紧张,夜里会松懈。”
“可是夜里我们看不清……”
“所以我们要用火。”苏伦说,“收集所有能烧的东西——枯草,树枝,甚至是我们的口粮麻袋,浸上油脂。夜里,我们派一小队人偷偷接近那段夯土墙,把燃料堆在墙根,点火。火烧起来,守军的注意力会被吸引过去。然后,我们的主力从另一个方向,用临时制作的攻城槌撞击那段被火烧过的夯土墙。墙一塌,我们就冲进去。”
百夫长们互相看了看。这个计划很大胆,很冒险,但仔细想想,确实有成功的可能。
“但如果我们被发现了呢?”一个年轻的百夫长问。
“那就强攻。”苏伦的声音冰冷,“用我们的命,撞开那道墙。陛下给了我们权力,也给了我们期限。九十天,今天是第三十一天。如果我们今天拿不下富楼沙,后面的五十九天根本不够建行宫。拿不下富楼沙,我们所有人都要死。不是战死,是回去被陛下处死。所以,我们没有退路。”
所有人都沉默了。他们想起了离开蓝氏城时,国王那不容置疑的眼神。想起了三个月的期限,想起了那颗钉子的比喻。
“拼了!”阿尔塔薛西斯第一个说,“反正都是死,不如死在战场上!”
“拼了!”其他百夫长也跟着低吼。
苏伦点头:“好。现在,所有人休息,吃东西,检查装备。日落时分,开始行动。”
等待的时间总是漫长的。苏伦坐在一块石头上,擦拭着自己的剑。这是一把好剑,是离家时父亲给的——不是作为祝福,是作为断绝关系的象征。父亲说:“你选择了这条路,就不要回来了。要么成功,要么死在外面。”
他成功了父亲会怎么想?会后悔吗?还是会觉得这个次子终于有了点用处?
苏伦不知道,也不在乎了。他只想做一件事——在富楼沙的废墟上,钉下那颗钉子。不是为了父亲,不是为了家族,是为了自己。为了证明,他苏伦,不是一个可以随意忽视、随意牺牲的次子。他是一个可以在史书上留下名字的人。
太阳终于开始西沉。金色的余晖洒在废墟上,给那些断壁残垣镀上一层悲壮的光泽。苏伦站起身,抽出剑。
“行动。”
五十人组成的突击队出发了。他们牵着马,马背上驮着浸透油脂的燃料,悄悄绕向那段夯土墙。苏伦带着主力,隐藏在另一侧的废墟里,等待着。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苏伦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在寂静的黄昏中格外清晰。他看向城墙,守军的身影在墙头移动,但很松散,显然不认为五百人敢在夜里进攻。
突然,火光冲天而起。
突击队成功点燃了燃料。干燥的枯草和浸油的麻袋烧得极旺,火焰窜起两丈高,将那段夯土墙映得通红。城墙上传来惊呼声、叫喊声,守军涌向起火的方向。
“就是现在!”苏伦翻身上马,“攻城队,上!”
一百人抬着临时制作的攻城槌——一根巨大的原木,两端用绳索固定,由二十人抬着——冲向那段正在被火焰炙烤的夯土墙。其余人跟在后面,弓箭手向城头放箭,压制守军。
“一、二、撞!”
原木重重撞在墙上。夯土墙剧烈震动,裂缝像蛛网一样蔓延。
“再来!一、二、撞!”
第二次撞击,裂缝扩大,土块开始簌簌落下。
城墙上的米特拉达梯终于反应过来中计了。他嘶吼着让士兵去堵缺口,但已经晚了。
“三、二、撞!”
第三次撞击,伴随着一声巨响,那段三丈宽的夯土墙轰然倒塌,扬起漫天尘土。
“冲!”苏伦第一个冲过缺口,剑光在火光中闪亮。
战斗在富楼沙的废墟中展开。贵霜士兵虽然人少,但训练有素,装备精良,而且抱着必死的决心。安息残军人数虽多,但十年劫掠生活已经磨掉了他们的纪律和斗志。更关键的是,他们不知道敌人有多少,在黑夜和混乱中,每个人都以为敌人漫山遍野。
苏伦在人群中寻找米特拉达梯。他必须亲手杀死首领,才能彻底击溃敌军的抵抗。在一条狭窄的街道上,他终于找到了目标。
米特拉达梯正被十几个亲兵保护着,试图向城南突围。看到苏伦,他眼睛红了,挺矛冲过来。
“去死吧,贵霜狗!”
长矛刺来,苏伦侧身躲过,剑顺势斩向米特拉达梯的脖颈。米特拉达梯举盾格挡,剑砍在包铁的木盾上,迸出一串火星。两人在狭窄的街道上厮杀,剑与矛碰撞,发出刺耳的金属交击声。
米特拉达梯是老将,经验丰富,力气也大。但苏伦年轻,敏捷,而且有一种不要命的狠劲。他完全不顾防守,每一剑都攻向要害,逼得米特拉达梯连连后退。
“你为什么这么拼命?”米特拉达梯气喘吁吁地问,“为那个月氏国王?他给了你什么?”
“给了我一个机会。”苏伦一剑斩断米特拉达梯的长矛,“一个证明我自己的机会。”
他踏步上前,剑光如电,划过米特拉达梯的咽喉。安息将领瞪大眼睛,捂着喷血的脖子,缓缓跪倒,然后扑倒在地。
“你们首领已死!”苏伦高举滴血的剑,“投降者不杀!抵抗者死!”
看到首领阵亡,剩余的安息士兵终于崩溃了。有人丢下武器投降,有人四散逃窜,有人跪地求饶。战斗在黎明前基本结束。
苏伦站在富楼沙曾经的中央广场上。广场铺着石板,但大部分石板已经碎裂,缝隙里长出了杂草。东方,天空开始泛白,晨光穿透废墟的剪影,照在他满是血污的脸上。
阿尔塔薛西斯走过来,左臂受了伤,简单包扎着。“大人,我们赢了。歼灭八百,俘虏一千二,其余逃散。我军战死五十七人,伤一百二十人。”
苏伦点点头,没有喜悦,只有疲惫。他环顾四周,看着这座刚刚被鲜血浸染的废墟。断壁残垣在晨光中显露出清晰的轮廓,像一副巨大的骨架。
“我们赢了,”他重复道,“但这只是开始。钉子钉进去了,但还没有钉牢。阿尔塔薛西斯,让所有人休整一天。从明天开始,我们要建城。建一座能迎接国王的行宫,建一座能象征贵霜威严的城池。”
他弯腰,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石头是黑色的,很沉,棱角分明。他握在手里,感受着石头的重量和冰冷。
“就从这块石头开始。”
五、九十日的奇迹
富楼沙的重建是一场疯狂的竞赛。
苏伦将五百人分成三队。一队由阿尔塔薛西斯率领,清剿周边的盗匪和残敌,确保安全。一队负责修复城墙和城防工事。最大的一队,由苏伦亲自指挥,开始建设行宫。
他没有在废墟上建,而是选择了城北的一处高地。那里可以俯瞰整个富楼沙和喀布尔河,地势险要,视野开阔。更重要的是,那里有一处天然的泉水,水质甘甜,四季不竭。
“就在这里。”苏伦用脚踩了踩地面,“行宫的主殿,要建在这里。大门朝东,每天日出时,阳光会第一个照进大殿。”
工匠们面面相觑。他们大多是士兵临时转职的,只有少数几个真正的工匠。要在两个月内建起一座能让国王居住的行宫,简直是天方夜谭。
“大人,时间太紧了。光是平整地基,开凿石料,就需要一个月……”
“所以我们不用石料。”苏伦说,“用夯土,用木材,用一切能快速成型的东西。行宫不需要千年不朽,只需要撑过这个冬天,让陛下看到我们的决心和速度。真正的宫殿,等陛下到来后,会用最好的石料重建。但现在,我们要的是快。”
他从怀里掏出一卷羊皮纸,那是他离开蓝氏城前,从王室建筑师那里讨来的草图。草图上画的是一座融合了波斯、希腊、印度风格的宫殿——波斯式的拱门,希腊式的柱廊,印度式的雕花。很粗糙,但已经有了雏形。
“按这个建。但简化,能省就省。柱子不用大理石,用涂白的木柱。墙壁不用雕刻,用彩绘。屋顶不用瓦,用茅草——不,茅草太寒酸了,用从商队那里买的羊毛毡,涂上油脂防水。”
工匠们开始工作了。第一天,他们平整地基。第二天,开始立柱子。第三天,搭建屋顶的框架。苏伦像疯了一样,日夜待在工地上,和工匠们一起吃,一起睡,一起干活。他的手磨出了血泡,血泡破了结成茧,但他仿佛感觉不到疼痛。
第十天,行宫的主体框架立起来了。虽然简陋,但已经有了宫殿的轮廓。苏伦站在还未完工的大殿中央,想象着迦腻色伽坐在这里的样子。他会满意吗?还是会觉得太寒酸?
“大人,有商队来了。”阿尔塔薛西斯报告。
“什么商队?”
“粟特商队,从撒马尔罕来,听说富楼沙换了主人,想来看看能不能做生意。他们带来了粮食、布料、工具,还有……工匠。”
苏伦眼睛一亮:“工匠?”
“是的。石匠、木匠、铁匠,总共二十多人。他们说,如果大人允许他们在富楼沙开店铺,他们愿意免费为大人工作一个月。”
苏伦大笑。这简直是雪中送炭。“让他们来!不,我亲自去接!”
商队首领是个精明的粟特老头,叫法尔哈德。他看到苏伦亲自来迎,受宠若惊,深深鞠躬。
“尊敬的总督大人,小人是撒马尔罕的商人法尔哈德。听说大人在富楼沙建城,特来献上微薄之力。这些工匠都是小人的家仆,精通各种技艺。只要大人允许小人在富楼沙开设商站,他们任凭大人差遣。”
苏伦扶起老人:“法尔哈德先生,您来得正是时候。我不仅允许您开设商站,我还要给您最好的位置——就在行宫旁边,未来的市场中心。而且,我以贵霜国王的名义向您保证,凡是在富楼沙经商的粟特人,税收减半,受军队保护。”
法尔哈德的眼睛亮了。税收减半,军队保护,这简直是商人梦寐以求的条件。“大人慷慨!小人定当全力相助!”
工匠们的加入让工程进度大大加快。石匠开始雕刻装饰,木匠开始制作精美的门窗,铁匠打造工具和武器。更妙的是,法尔哈德还带来了一批从汉朝来的丝绸和漆器,可以用来装饰宫殿内部。
苏伦没有吝啬。他把最好的丝绸挂在宫殿的墙壁上,把最精美的漆器摆在显眼的位置。他要让迦腻色伽一进来就看到,富楼沙虽然偏远,但并不贫瘠。这里有来自整个世界的财富。
第三十天,行宫基本完工。虽然比不上蓝氏城的王宫,但已经足够壮观。白色涂灰的墙壁,红色彩绘的柱廊,金色的丝绸帷幔,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从喀布尔河边望去,这座建在高地上的宫殿,像一颗镶嵌在皇冠上的宝石。
但苏伦没有停下来。他知道,一座孤立的宫殿没有意义。宫殿需要配套——军营、仓库、马厩、官员府邸、神庙。他让工匠们继续工作,同时开始规划城市的整体布局。
“富楼沙要成为一座真正的都城,必须有规划。”他对阿尔塔薛西斯说,“你看,宫殿在北边高地,是政治中心。宫殿南边,建市场,是商业中心。市场东边,建神庙区,婆罗门教、佛教、祆教,各建一座,体现陛下的宗教宽容政策。西边,建居民区和兵营。所有街道都要笔直,呈网格状,方便管理和防卫。”
“可是大人,我们没有那么多人来住……”
“很快就会有的。”苏伦自信地说,“我已经派人去蓝氏城和周边城镇散播消息:凡是在三个月内迁居富楼沙的平民,免三年赋税;商人,税收减半;工匠,免费提供宅基地。你看着吧,消息传开,人会像潮水一样涌来。”
阿尔塔薛西斯将信将疑。但事实证明,苏伦是对的。在接下来的三十天里,富楼沙的人口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从蓝氏城来的失地农民,从巴克特里亚来的小商人,从克什米尔来的工匠,甚至从印度河下游来的渔民,都来到富楼沙,想要在新的都城里碰碰运气。
苏伦来者不拒。他给每个人分配土地,安排工作,组织他们建设自己的家园。富楼沙从一片废墟,迅速变成了一座繁忙的工地。敲打声、锯木声、号子声,日夜不绝。炊烟从新建的房屋升起,孩子们在未完工的街道上奔跑,商人在临时搭建的市场里讨价还价。
第七十天,富楼沙已经初具规模。城墙修复了,街道铺好了,市场开张了,神庙的基座立起来了。虽然很多建筑还很简陋,但已经能看出都城的雏形。
第八十天,苏伦开始准备迎接国王。他派出一支百人队,返回蓝氏城报信,同时沿途清理道路,建立补给点。他亲自监督行宫的最后的装饰工作,检查每一个细节——地毯是否铺平,灯盏是否明亮,卫兵是否训练有素。
第八十五天,从蓝氏城来的信使到了。信使带来了迦腻色伽的诏书:国王已经启程,预计在第九十天抵达富楼沙。随行的有王室成员、文武百官、外国使节,总计超过五千人。
压力像山一样压下来。五千人!富楼沙现在最多只能容纳三千人。住宿、饮食、安全,都是问题。
但苏伦没有崩溃。他立刻召开会议,分配任务。
“阿尔塔薛西斯,你带人搭建临时营帐。不够,就向商队购买帐篷,向居民征用空房。无论如何,要保证每个人都有地方住。”
“法尔哈德,粮食储备够吗?”
粟特商人擦着汗:“大人,如果只是我们现有的居民,够吃三个月。但突然增加五千人……最多够吃十天。”
“那就买。派人去周边城镇,有多少买多少。钱不是问题,我有国王给的权力。”
“工匠们,继续建房。不用建太好,能遮风挡雨就行。等国王走后,这些房子可以分给新来的移民。”
所有人都动起来了。富楼沙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白天黑夜,无人休息。苏伦自己更是几乎不眠不休,眼睛熬得通红,声音沙哑,但精神却异常亢奋。
第八十九天,日落时分。苏伦站在刚刚完工的城楼上,望着西方。夕阳将喀布尔河染成金色,河对岸的平原一直延伸到天边。远处的兴都库什山在暮色中变成深紫色的剪影,像一堵巨大的墙。
富楼沙就在他脚下。灯火开始点亮,从宫殿到市场,从神庙到民居,星星点点,逐渐连成一片。炊烟袅袅升起,在无风的傍晚笔直上升,像一根根通向天空的柱子。市场中传来最后的叫卖声,孩子们的笑声,寺庙的钟声。
这座城活了。六十天前,它还是一片废墟,是盗匪的巢穴,是亡灵的栖息地。现在,它有了灯火,有了炊烟,有了笑声,有了希望。
阿尔塔薛西斯走上城楼,站在苏伦身边。“大人,都准备好了。临时营帐搭好了,粮食备足了,卫兵安排好了。明天,国王就会到。”
苏伦点头,没有说话。他只是看着这座城,这座他用九十天时间从废墟中唤起的城。
“您做到了。”老将说,声音里带着敬佩,“九十天,建一座城。这会是史诗,大人。一千年后,人们还会传颂这个故事。”
“故事不重要。”苏伦终于开口,声音很轻,“重要的是,这座城市会活下来。它会生长,会扩大,会成为真正的都城。一百年后,也许蓝氏城已经被人遗忘,但富楼沙还会在这里。那时的人们走在这些街道上,不会知道一个叫苏伦的人曾经在这里奋战过九十天。但他们知道,这座城市是贵霜的都城,这就够了。”
他转身,走下城楼。明天,国王就要到了。那颗钉子,已经钉下了。现在,要看这颗钉子能不能钉牢,能不能承受整个帝国的重量。
夜空晴朗,繁星如沙。苏伦抬头看了一眼,然后走向宫殿。他还有很多事要做,很多细节要检查。九十天的竞赛,只剩下最后一个夜晚了。
但他知道,他已经赢了。不是赢在宫殿建得有多华丽,不是赢在城墙修得有多坚固,是赢在——当迦腻色伽站在富楼沙的土地上时,会看到一座活着的城,一座有呼吸、有心跳、有未来的城。
这就够了。
七律·第201章
迁都富楼沙城间,雄都崛起扼喉咽。
宫墙巍峨连云起,梵宇参差接日边。
雪夜行军穿险隘,寒天筑城建新垣。
丝路通衢商贾聚,佛国圣地法音传。
贵霜霸业由此盛,一代名都耀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