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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3章 修建琥珀堡

作者:诗海孤翁字数:8.5千字更新时间:2026-07-02 04:01:13
第523章 修建琥珀堡

第523章修建琥珀堡

公元1113年,阿拉瓦利山脉深处,琥珀山的山脊上。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越过东侧锯齿状的山峰,斜斜地照在赭红色的花岗岩岩壁上。岩壁是垂直的,高约三十丈,像一道天然的屏风,挡住了从恒河平原吹来的湿热的东风。岩壁脚下,一群石匠正在用铁楔子开凿石料。他们选出岩石天然的裂纹,把铁楔子塞进缝隙,用大锤轮流敲打。楔子一寸一寸地吃进岩石深处,岩石发出沉闷的呻吟,然后“咔嚓”一声,裂开一道整齐的缝。一块长约一丈、宽五尺、厚三尺的巨大石料,从山体上分离出来,轰然倒地,扬起一片红色的尘土。

石匠首领拉姆·辛格赤着上身,露出被烈日晒成深褐色的皮肤。他今年四十五岁,是安梅尔部族最优秀的石匠。他的祖父曾经参与修建卡修拉霍的坎达里亚·摩诃提婆神庙,父亲在耆那教的阿布山上凿过洞窟寺院。到拉姆·辛格这一代,安梅尔部族从游牧转为定居,需要的不再是神庙的精美雕刻,而是城堡的坚固墙垒。他带着三十个徒弟,在琥珀山上已经干了六个月。

“小心点!”他用拉贾斯坦方言吼道,“这块料是主堡东南角的基石!裂了缝,整个角楼都会歪!”

徒弟们用滚木撬起石料,一寸一寸地向工地挪动。工地选在山脊北端的断崖之上,是整个琥珀山最险要的位置——北面是万丈深渊,东面和西面是陡峭的岩壁,只有南面一条窄窄的山脊与主峰相连。从那里可以俯瞰整个从拉贾斯坦腹地通往恒河平原的商路,方圆五十里内任何风吹草动都尽收眼底。

安梅尔王国的国王阿贾亚罗阇二世站在断崖边缘,手搭凉棚,望着山下广袤的平原。他穿着粗布衣袍,腰束皮绳,脚踩皮凉鞋,看起来和普通工匠没什么两样。只有腰间那把弯刀显示出他的身份——刀鞘是犀牛皮的,鞘口镶着一圈银边,刀柄末端嵌着一颗鸽卵大小的绿松石。那是他祖父传下来的刀,据说刀身是用大马士革钢打造的,在月光下能看见流水状的花纹。但他很少拔刀。他说,刀拔出来,就要见血。而他这辈子,不想再见血了。

他见过太多血。三十年前,他才十五岁,跟着父亲抵抗帕拉马拉部族的入侵。那场战斗打了三天三夜,安梅尔人赢了,但死了三百人。他亲手把父亲从战场上背下来——父亲的肚子被长矛刺穿,肠子流了出来,他用披风兜着,一路狂奔回营地。父亲撑了两天,死了。临终前握着他的手,说:“别再打了。打仗,除了死人,什么都没留下。”

他记住了。继位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帕拉马拉部族讲和。条件是,两家以琥珀山为界,山北归帕拉马拉,山南归安梅尔。帕拉马拉的酋长大笑着答应了——在他看来,琥珀山只是一座荒山,除了石头什么都没有。他要的是平原上的牧场和耕地,不是石头。

但阿贾亚罗阇二世知道,琥珀山不止是石头。它是一座天然的堡垒,一条扼守东西商路的咽喉。控制了这座山,就等于控制了从信德、古吉拉特、马尔瓦尔来的商队,通往恒河平原的必经之路。商队要过山,要么从北边绕,多走三百里,要么从南边绕,多走四百里。而从琥珀山穿过的山口,是最短、最平的路。控制了这条路,就等于控制了一座用不完的金矿——过路费。

“陛下。”拉姆·辛格走到他身边,双手在裤子上擦了擦,抹掉手上的石粉。“东南角的基石已经到位了。您要亲自砌第一块石头吗?”

阿贾亚罗阇二世转过身,跟着石匠走向工地。基石坑已经挖好,深五尺,底部铺了一层从山下运来的黏土。黏土是湿的,带着河床的气息。四个徒弟用粗麻绳兜着那块巨大的基石,缓缓放进坑里。基石很沉,落地时发出沉闷的响声,整个地面都震动了一下。

拉姆·辛格递给国王一把泥铲。泥铲是木柄铁头,头很宽,像一片巨大的叶子。阿贾亚罗阇二世接过泥铲,蹲在基石旁,从旁边的木桶里舀起一铲湿黏土,均匀地抹在基石朝南的侧面上。黏土是赭红色的,和基石的花岗岩同一种颜色。他抹得很仔细,很慢,像是在给新生儿涂抹油膏。

抹完后,他放下泥铲,用手掌把黏土抹平。手掌很粗糙,掌心的老茧厚得像老树的皮。他沿着基石的边缘,一寸一寸地摸过去,检查黏土是否均匀,是否有缝隙。摸到右下角时,他停住了。

那里有一小块天然的凹陷,是岩石在形成时就有的,像一个浅浅的酒窝。凹陷里积了一点水,是昨夜下雨留下的。他用手指把水舀出来,甩掉,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小袋东西。

是谷粒。小麦、大麦、鹰嘴豆、绿豆的混合物,每种一小把。他打开布袋,抓出一撮,撒进那个凹陷里。谷粒很小,落在凹陷里,几乎看不见。他又抓了一撮泥土,盖在谷粒上。泥土是干的,是从他家乡——安梅尔部族祖地的一片麦田里带来的。那片麦田,他祖父种过,父亲种过,他也种过。每年雨季过后,麦子抽穗,风吹过麦田,像金色的海浪。那是家的味道。

“这是做什么?”拉姆·辛格忍不住问。他在卡修拉霍和阿布山干过那么多工程,从没见过在基石里埋谷粒的。

阿贾亚罗阇二世没有立刻回答。他把泥土压实,又抹了一层湿黏土,把凹陷填平。然后他才直起身,看着石匠的眼睛。

“城堡是给人住的。”他说,声音不高,但在清晨的山风中很清晰,“人活着,要吃饭。吃饭,就要种地。种地,就要有种子。我把种子埋在这里,城堡就有了根。根扎在土里,城堡就永远不会倒。”

拉姆·辛格愣住了。他不懂这些玄乎的道理。他只知道,石头就是石头,黏土就是黏土。石头垒成墙,黏土填缝隙,墙就坚固。但他没有反驳。国王说什么,就是什么。

阿贾亚罗阇二世拍了拍手上的泥土,后退几步,看着那块埋了种子的基石。基石在晨光中泛着赭红色的光,湿黏土还没有干,颜色更深一些,像一块新鲜的、正在愈合的伤口。

“开始砌吧。”他说。

石匠们忙碌起来。第二块石头被吊装到位,用滚木调整位置,与基石严丝合缝地对接。然后是第三块,第四块……墙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高。阿贾亚罗阇二世没有离开,他就在工地旁找了块平整的石头坐下,看着石匠们工作。他的手放在膝盖上,指尖还沾着赭红色的黏土。他没有擦,就让黏土在那里,慢慢干涸,变成深褐色,像凝固的血。

三个月后,主堡的墙基砌到了齐腰高。这时,问题来了。

从断崖上开采的石料,颜色并不完全一致。有些是深赭红色,像凝固的鲜血;有些是浅赭红色,像干涸的泥土;还有些带着青灰色的条纹,像岩石内部天然的纹理。如果混着砌,墙面上就会出现斑驳的色块,像一件打满补丁的旧衣服。拉姆·辛格建议,把颜色相近的石料挑出来,砌在同一面墙上,这样看起来会整齐美观。

阿贾亚罗阇二世站在工地前,看着那些堆成小山的石料。阳光很烈,照在石料上,反射出不同的光泽。深赭红色的像在燃烧,浅赭红色的像在沉睡,带青灰色条纹的像在呼吸。他看了很久,然后说:

“不。混着砌。”

“混着砌?”拉姆·辛格以为自己听错了,“陛下,那样的话,墙面会花得像豹子皮……”

“就是要花。”阿贾亚罗阇二世打断了他。他走到石料堆前,弯腰捡起一块深赭红色的石头,又捡起一块浅赭红色的,把两块石头并排放在一起。“你看,这两块石头,颜色不一样,但都是这座山的石头。深的是从山南采的,浅的是从山北采的。山南朝阳,石头被晒得颜色深。山北背阴,石头颜色浅。但它们都是这座山的孩子。”

他把两块石头递给拉姆·辛格。石匠接过,在手里掂了掂。确实,重量、质地、硬度,都差不多,只是颜色不同。

“一座城堡,如果墙面颜色完全一致,看起来就像一个人穿着一身崭新的衣服,太刻意,太假。”阿贾亚罗阇二世继续说,声音在山风中飘散,“我要的城堡,是活的,是会呼吸的,是有故事的。每一块石头,颜色不同,是因为它们来自山的不同位置,经历了不同的风雨,见过不同的日出日落。把它们混在一起砌,就是在讲这座山的故事。深色的石头说:我在山南,每天最早看到太阳。浅色的石头说:我在山北,每天最晚送走太阳。带青灰条纹的说:我在地底深处,见过你们都没见过的黑暗。现在,它们聚在一起,成了墙。墙就活了。墙就有了记忆。”

他顿了顿,望着远方的平原。平原上,一队商队正缓缓西行,骆驼的铃铛声隐约可闻。

“将来,有人站在这座城堡前,看着这面斑驳的墙,他会想:为什么这些石头颜色不一样?然后他就会去问,去打听,去了解这座山的故事,了解安梅尔人的故事。故事传下去了,城堡就永远不会被忘记。”

拉姆·辛格听着,似懂非懂。但他记住了国王的话。他不再纠结石料的颜色,让徒弟们按顺序从石料堆里搬石头,搬来哪块砌哪块,不管颜色。渐渐地,墙面上出现了斑驳的图案——深赭红、浅赭红、青灰色条纹交织在一起,像一幅巨大的、抽象的壁画。阳光照在上面,不同颜色的石头反射出不同的光泽,整面墙像在微微波动,像有了生命。

有一天,阿贾亚罗阇二世在巡视工地时,在墙根下发现了一块特别的石头。那是一块只有拳头大小的小石块,不知怎么混进了大石料里,被砌进了墙基的缝隙。石头是青灰色的,表面布满蜂窝状的小孔,很轻,像浮石。但琥珀山的花岗岩致密坚硬,不可能有这种多孔的石头。

他蹲下身,把石头抠了出来。石头的背面,粘着一小块深褐色的东西。他仔细看了看,是一小片干枯的苔藓。苔藓已经死了,但还保持着完整的形态,像一片微缩的森林。

“这是从哪儿来的?”他问身边的石匠。

石匠看了一眼,说:“可能是从山下河里捡的垫石。有时候大石料不平,我们会捡些小石头垫在下面。这块估计是垫完后忘了拿出来,就砌进去了。”

阿贾亚罗阇二世把石头握在手里。石头很轻,几乎感觉不到重量。但那一小片苔藓,像一只眼睛,静静地看着他。苔藓是活的,或者曾经活过。它长在某块河边的石头上,每天听着水声,看着鱼游。现在,它被带到了山上,砌进了墙里。它会死,但它的形状留下来了。像一个标本,一个记忆。

他没有把石头扔掉。他走回主堡的东南角——那里埋着他撒了谷粒的基石。他在基石旁边,用匕首在墙基上凿了一个小洞,刚好能放下这块多孔的石头。他把石头塞进去,有苔藓的那一面朝外。然后他用湿黏土把洞口封好,抹平。

做完这一切,他后退几步,看着那个小小的补丁。补丁的颜色和周围的墙基略有不同,但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只有他知道,那里藏着一块从河边来的石头,和一片死去的苔藓。那是山的记忆之外,一点小小的、无关紧要的、但确实存在的,河的记忆。

城堡有了山的记忆,也有了河的影子。这就完整了。

墙砌到一人高时,开始砌门窗的拱券。

主堡的正门朝南,门洞宽一丈二,高一丈八,要容纳战象通过。门楣上要雕刻安梅尔王国的徽记——一头站立的狮子,前爪抬起,鬃毛怒张。这个任务交给了工地上最老的石匠,七十岁的基尚。基尚的眼睛已经花了,看东西要眯很久。但他雕了一辈子狮子,从卡修拉霍神庙门楣上的舞王湿婆脚下的狮子,到阿布山洞窟寺院守门的狮子,没有他雕不出来的。他说,狮子不是野兽,是神兽。雕狮子,不是雕形,是雕神。

阿贾亚罗阇二世每天都会来看基尚工作。老人坐在脚手架下,面前摆着一块已经粗凿出轮廓的巨型石料。石料是深赭红色的,质地均匀,没有裂纹,是琥珀山能找到的最好的石材。基尚的工具很简单——几把不同大小的凿子,一把小锤,一把锉刀,一碗清水。他雕得很慢,一天只雕一小片鬃毛,或者一颗牙齿。但他每凿一下,都极其精准,没有丝毫犹豫。

这天,阿贾亚罗阇二世来时,基尚正在雕狮子的右眼。眼睛是狮子的灵魂,要雕出威严,雕出力量,雕出“万兽之王”的霸气。基尚已经雕了三天,右眼的轮廓已经出来,但瞳孔还没有雕。他握着凿子,对着石料看了很久,一直没有下凿。

“怎么了?”阿贾亚罗阇二世问。

基尚抬起头,揉了揉昏花的眼睛。“陛下,我在想,这只眼睛,该看哪里。”

“看前面啊。”阿贾亚罗阇二世说,“狮子守门,当然是看着前方,看着来犯的敌人。”

基尚摇摇头。“如果是庙里的狮子,看着前方是对的。但这是城堡的狮子。城堡的狮子,看的不是敌人,是主人。”

阿贾亚罗阇二世愣住了。

基尚放下凿子,指着门洞的方向。“陛下您看,门是朝南开的。每天清晨,太阳从东边升起,第一缕阳光会斜射进门洞,照在狮子的脸上。如果狮子的眼睛看着正前方,那么阳光会正好照进瞳孔,狮子就像在看着太阳。但太阳是神,狮子不能直视神。如果狮子的眼睛稍微偏一点,看着东南方向,那么阳光会从侧面照过来,在瞳孔边缘留下一点高光,狮子就像在看着……看着从东南方向来的人。”

“从东南方向来的人?”阿贾亚罗阇二世重复了一遍。东南方向,是恒河平原的方向,是莫卧儿人、突厥人、以及其他可能入侵拉贾斯坦的敌人的方向。也是商队来的方向。

“对。”基尚说,“狮子的眼睛,应该看着东南。不是直视,是斜睨。带着警惕,但不带敌意。像是在说:我看到你了。你可以过来,但别忘了,我在看着你。”

阿贾亚罗阇二世走到石料前,蹲下身,顺着基尚指的方向看去。清晨的阳光正从东边射来,照在石狮粗糙的轮廓上。如果眼睛雕在现在的位置,看着正前方,那么阳光会直射瞳孔。如果眼睛稍微向右偏一点,看着东南,那么阳光会从左侧照入,在右瞳孔的边缘留下一个极小的、明亮的光点。

他想象着那个画面——每天清晨,太阳升起,阳光照在石狮的脸上。狮子的右眼边缘有一点金光,像一颗镶嵌在瞳孔旁的宝石。那只眼睛看着东南方向,看着平原,看着商路,看着那些或敌或友的来客。不凶恶,不温顺,只是一种平静的、持久的、不容忽视的注视。

“就这样雕。”他说。

基尚点点头,重新拿起凿子。这次,他没有犹豫。凿尖对准石料,小锤轻轻敲下。叮。一声清脆的响声,石屑飞起。他在右眼的位置,向左下方偏了半寸,雕出了瞳孔的轮廓。然后又是一凿,雕出了瞳孔的深度。再一凿,雕出了高光的那个点。

阿贾亚罗阇二世看着那只逐渐成形的眼睛。眼睛还粗糙,但已经有了神韵。那只眼睛看着东南,看着他,看着这座正在生长的城堡,看着山下的平原,看着更远的地方,那些他从未去过、但终将有人会从那里来的,未知的世界。

他忽然觉得,这座城堡,不仅仅是用来防守的。它是一双眼睛,替安梅尔人,替拉其普特人,替所有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看着这个世界。看着敌人,也看着朋友。看着危险,也看着机遇。看着过去,也看着未来。

这就够了。

墙砌到两丈高时,开始砌城墙的雉堞。

雉堞是城墙顶部的锯齿状矮墙,用来掩护守军射击。通常的雉堞是规则的矩形,每隔五尺一个垛口。但阿贾亚罗阇二世有了新的想法。他让人在城墙内侧,用砌墙剩下的碎石料,砌一道齐腰高的矮墙。矮墙沿着城墙蜿蜒,像一条石头的藤蔓,紧贴着主墙的内壁。

工匠们不明白这道矮墙的作用。它不承重,不防御,甚至挡不了风。有人猜测是装饰,但碎石料粗糙丑陋,毫无美感可言。有人猜测是排水沟的护墙,但矮墙是实心的,没有留排水口。拉姆·辛格去问国王,国王只说了一句:“砌就是了。”

矮墙砌得很慢,因为用的是碎料,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砌起来很费事。但阿贾亚罗阇二世要求必须砌得牢固,每块石头都要咬合紧密,不能有松动。他亲自监工,每天黄昏收工前,会沿着已经砌好的矮墙走一遍,用手摸每一块石头,检查是否稳固。

这天黄昏,他又在摸墙。夕阳西下,把琥珀山染成了金红色。矮墙才砌了三十多丈,蜿蜒在已经完工的主墙内侧,像一条沉睡的蛇。他走到矮墙的尽头,那里还堆着未用的碎石料。他蹲下身,从石料堆里捡起一块巴掌大的石头。

石头是青灰色的,表面光滑,显然在河里被冲刷了很多年。石头的中心,有一道天然的白色纹路,像一道闪电,把石头分成两半。他翻过石头,背面刻着一个字。字很浅,是用尖锐的石头刻上去的,已经有些模糊,但还能辨认出来。

是一个梵文字母“अ”(a)。这是梵文字母表的第一个字母,象征着开始,象征着本源。

阿贾亚罗阇二世盯着那个字母,看了很久。琥珀山是荒山,除了石匠,很少有人来。这字母是谁刻的?什么时候刻的?为什么刻在这里?

他拿着石头,去找基尚。基尚是工地上年纪最大、见识最广的人。老人接过石头,对着夕阳看了又看,还用舌头舔了舔刻痕——这是老石匠检验石头年代的方法,新的刻痕有锋利的边缘,老的刻痕被风化了,边缘圆润。

“这刻痕,至少有五十年了。”基尚说,“可能更久。看这风化的程度,像是被河水冲刷了很多年。”

“这字母是什么意思?”阿贾亚罗阇二世问。

“अ是梵文的第一个字母。”基尚说,“在婆罗门教里,它代表宇宙的初始,代表梵天,代表创造。在佛教里,它代表‘阿字观’,是密宗修行的一种观想法。在耆那教里,它代表‘阿希姆萨’,也就是不杀生。”

不杀生。阿贾亚罗阇二世心里一动。他想起父亲临终前的话:“别再打了。打仗,除了死人,什么都没留下。”

他握着那块石头,石头在夕阳的余温中,带着淡淡的暖意。刻痕的边缘圆润,像被无数双手抚摸过。也许,在很多年前,有一个苦行僧路过琥珀山下的河流,捡到这块石头,在上面刻下了这个字母。也许他是一个佛教徒,在修行“阿字观”。也许他是一个耆那教徒,在提醒自己“不杀生”。然后他把石头放回河里,河水带着石头,冲刷了五十年,一百年,最后被石匠从河里捡来,运到山上,准备砌进墙里。

现在,石头在他手里。字母在他眼前。

不杀生。

他把石头握在掌心,走回矮墙边。在矮墙的尽头,他蹲下身,用手在墙基上刨了一个小坑。坑不深,刚好能放下这块石头。他把石头放进去,有字母的那一面朝上。然后他用碎石和泥土把坑填平,压实。

做完这一切,他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土。夕阳已经完全落山了,天边只剩一抹暗红色的余晖。矮墙在暮色中变成一条深灰色的带子,沉默地蜿蜒着。

他知道,从今天起,这道矮墙有了一个秘密。一个只有他知道的秘密。在墙基的深处,埋着一块石头,石头上刻着一个字母,字母代表“不杀生”。这道墙,这道他让人砌的、看似毫无用处的矮墙,其实是一道誓言墙。是他对父亲、对那个不知名的苦行僧、对这片土地、对自己许下的誓言——不杀生。

不是绝对的、软弱的不杀生。是尽可能的不杀生。是用城堡的坚固,来避免战争。是用城墙的高度,来震慑敌人。是用这道矮墙,来提醒自己:刀可以握,但不必拔。血可以流,但不必多流。人可以不杀,就不杀。

他深吸一口气。空气中充满了花岗岩的粉尘味、泥土的腥味、远方炊烟的焦糊味,和暮色降临前那种特有的、清凉的、带着希望的气息。

他喜欢这个气息。

五年后,主堡的主体完工了。

那是一座三层高的方形城堡,墙厚六尺,通体用赭红色的花岗岩砌成。墙面斑驳,深红浅红青灰交织,像一头巨兽的皮肤。正门朝南,门楣上蹲着那头石狮。狮子的眼睛看着东南方向,每天清晨,阳光会在它的右眼边缘留下一点金光,像一颗永远不会熄灭的星。城门是厚重的柚木制成的,外包铁皮,门扇上钉着碗口大的铜钉。门轴是整根铁柱,转动时会发出沉重的轰鸣,像巨兽的叹息。

城堡内部,一层是仓库和军营,二层是议事厅和国王的寝宫,三层是瞭望台。瞭望台是露天的,四周有齐胸高的雉堞。站在瞭望台上,可以看见方圆五十里的一切——北方的塔尔沙漠,像一片无边无际的、金色的海;东方的恒河平原,绿意盎然,河流如银带般蜿蜒;南方的阿拉瓦利山脉,峰峦叠嶂,在云雾中若隐若现;西方的信德方向,商队的骆驼像一串黑色的蚂蚁,在旷野中缓缓移动。

阿贾亚罗阇二世很少上瞭望台。他更喜欢坐在那道矮墙边。矮墙已经砌完了,沿着主堡的内墙蜿蜒了整整一圈,像一条忠诚的狗,趴卧在主人脚边。矮墙的墙顶被他摸得光滑如镜,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每天黄昏,他会搬一张小凳,坐在矮墙边,背靠着主堡冰冷的外墙,望着西方的天空。夕阳把云彩染成金红色,像燃烧的火焰。他会把手放在矮墙的墙顶上,感受石头被晒了一天后残留的余温。那温度很温和,不烫,像情人的手。

有时他会想起那块埋在墙基里的石头,想起那个字母“अ”,想起“不杀生”的誓言。五年了,安梅尔王国没有打过一场仗。帕拉马拉部族遵守了和约,两家相安无事。从信德、古吉拉特、马尔瓦尔来的商队,在琥珀山下缴纳过路费,然后平安通过。过路费收入很可观,安梅尔人建起了更多的房屋,开垦了更多的农田,养活了更多的人口。人们脸上有了笑容,孩子们有了学上,老人有了依靠。

这一切,都是因为这座城堡。不是因为它打过仗,杀过人,而是因为它站在那里,不说话,不动,只是看着。看着,就足够了。敌人看到它,会想:攻打这座城堡,要死多少人?划算吗?不划算,那就不打了。朋友看到它,会想:这座城堡很坚固,住在里面很安全。那就交个朋友吧。

城堡的意义,不在于进攻,而在于存在。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力量,一种威慑,一种承诺。承诺保护该保护的人,承诺震慑该震慑的人,承诺在这片残酷而美丽的土地上,提供一个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

阿贾亚罗阇二世抚摸着矮墙光滑的墙顶,心里涌起一种奇异的满足感。这种满足感,比他年轻时在战场上砍倒敌人、缴获战利品时的快感,要深沉得多,持久得多。那是一种创造的满足,一种建设的满足,一种“我留下了点什么”的满足。

他留下了一座城堡。城堡会活很久,比他的生命久,比他的子孙久,比安梅尔王国久。也许几百年后,安梅尔人消失了,王国灭亡了,但城堡还在。它会站在琥珀山上,继续看着这片土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看着日出日落,看着云卷云舒。它会成为历史的一部分,成为传说的一部分,成为后来人提起拉贾斯坦、提起拉其普特人时,必然会说到的一个名字。

这就够了。这就值了。这就对得起他这五十年的人生,对得起父亲临终的嘱托,对得起那些在琥珀山上流汗流血的石匠,对得起这块埋着谷粒、埋着苔藓石头、埋着“不杀生”誓言的,沉默而坚固的土地了。

他深吸一口气。空气中充满了暮色降临前的清凉,远处村庄的炊烟味,山上松脂的清香,和这座刚刚建成的、还带着新石料气息的城堡的,生的味道。

他喜欢这个味道。

七律·第523章

安梅尔王建琥珀,依山筑堡势巍峨。

宫殿精美融双教,地势险要难攻克。

拉其普特辉煌史,千年古堡尽诉说。

如今犹见当年盛,游客络绎赏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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