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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8章 权倨敌现,暗线相随

作者:二七塔下胶底布鞋字数:2.1千字更新时间:2026-07-01 07:01:30
第888章 权倨敌现,暗线相随

酒席开始了。桌上摆满了菜,红烧肉、糖醋鱼、炖鸡、烤鸭,还有一大盆酸菜粉条。

熊哥埋头干饭,吃得满头大汗,可他的眼睛一直在瞟魏公子。

魏公子和刘丽华跟着魏副主任给来宾敬酒,到了林墨、熊哥他们那一桌,魏副主任端着酒杯,脸上挂着笑,那笑容从嘴角扩散到眼角,又从眼角扩散到眉梢,像是用尺子量过宽度才贴上去的。

魏副主任个子不高,横向的尺寸快赶上纵向的了,从桌头到桌尾,他的肚子比人先到,他走路的时候不是人在走,是一座肉山在慢慢移动。

这货的脸是圆的,腮帮子上的肉往下坠,坠到下巴的位置又堆了起来,像是一道被反复折叠过的布料。双下巴不止一层,像是有人在他的下颌骨底下叠了三层厚布,层层叠叠地堆在那儿。

说话的时候,那些多余的肉会跟着震动,眼睛不大,被脸颊上隆起的肉挤成两道缝,那两道缝里透出来的光,不是憨厚,不是慈祥,而是一种随时都在打量什么的审度。

他的目光从林墨身上滑到熊哥身上,又从熊哥身上滑回林墨身上,把酒杯举了举,就那么悬在半空中,显然是自恃身份,等他俩先把自己的杯子举起来。

“林墨同志,熊建斌同志,你们在牛角山的事,我听说过一些。年轻人嘛,有冲劲,有热情,这是好事。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组织上一直提倡的。你们能做到这一点,说明你们是在进步的。”

他顿了一下,杯沿贴近下唇,但又移开了,像是给那些话留出落地的空隙,又像是在等着林墨和熊哥“先干为敬”。

“你们能在靠山屯那种地方待得住,说明你们还是有觉悟的。不像有些年轻人,好高骛远,吃不了苦,受不了累,只知道往城里钻。

你们不要和我们家东来一样:革命工作分工不同嘛,他当他的机关干部,你们做基层的劳动人民,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但这桌上的所有人都从这个胖得像猪一样的老家伙脸上、话里看到了他给他儿子和林墨他们划分了贵贱高低。

熊哥甚至想把杯里的酒浇到这老小子脸上,再给他一个大耳贴子。

那对父子志得意满地过去了。

庄超英端着酒杯,凑到林墨耳边:“林哥,赵批修也来了,在角落那桌!”

林墨的筷子顿住,随着庄超英的示意看向那边。

赵批修正跟皮远征和另一个穿四个兜的军装的男人坐在一起,不管怎么看,林墨都觉得那三个人在一起鬼鬼祟祟的。

赵批修不时觑着眼瞥向林黑,好像在向其他人介绍:“他就是林墨!”

熊哥把筷子一扔,狼一样的目光投向赵批修:“他还敢来?看我不去削他!”

庄超英赶紧摆手:“熊哥,你别冲动。今天是丽华的大喜日子,不能闹事。我就是提醒你们,留点神。

还有,我听我爸说,这小子提前从号子里出来,他爸走的就是走魏公子他爹的路子!”

这了妈又是一个让人肚子疼的消息。

熊哥咬着牙,腮帮子上的肉绷得死紧。

他又恶狠狠看了一眼角落那桌,赵批修大概是感受到了熊哥要吃人的目光,赶忙别过脸,装着和皮远征碰杯。

刘丽华的婚礼结束了,林墨他们回去的计划又要提上日程。

庄超英和王援朝又开始了软磨硬泡的挽留模式:“林哥,你们别急着走。好不容易来一趟,怎么着也得让我们再尽尽心意。”庄超英的脸喝得通红,说话都有些大舌头,可他的手攥得紧紧的。

王援朝在旁边帮腔:“对对对,我们安排好了,明天主要陪丁姐去中央大街逛逛,后天去看冰灯,大后天去……”

林墨看着他们,看着那两张急得通红的脸,心里头暖洋洋的。

什么是兄弟?

这就是兄弟!

他看了一眼丁秋红,丁秋红红着脸低下头。

这段时间熊哥和丁秋红轮班陪着自己,前期害怕自己撑不过去,剜心挖肺地担心;几个手术下来,他们守护在自己身边,确实是没怎么好好休息。

要不,再留两天,让熊哥和秋红也缓缓神。

“林哥,你就再多待两天!哪怕三天、两天,我们保证不耽误你们回去!”庄超英央求。

王援朝也在旁边煽风点火,求丁秋红,求熊哥,求了一圈,嘴都说干了。

“林子,”她轻声说,“要不,就多待两天?”

看到林墨点头,两个人好像生怕他们反悔,转身就跑,跑了两步又折回头喊:“我们明天来接你们!”

冰城的冬天,太阳是个稀客。

但第二天是个好天,太阳明晃晃地照着,把中央大街上的方石路照得泛白光。路两边的欧式老房子在阳光下露出了斑驳的墙面,那些雕刻精美的阳台和窗楣,在几十年的风霜里已经褪去了昔日的华丽,可那股子洋气还在,跟这条街一样,怎么都磨不掉。

庄超英走在最前面,穿着一件藏蓝色的呢子大衣,围巾围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他走几步就回头看一眼,生怕林墨他们走丢了。王援朝跟在他后面,手里举着几串糖葫芦,山楂红艳艳的,在阳光下闪着光。他把一串递给丁秋红,一串递给熊哥,嘴里喊着:“尝尝,尝尝,这条街上的糖葫芦最正宗,比别处的都好吃!”

熊哥接过来,咬了一口,酸得直咧嘴,可嚼了两下又甜了,眯着眼直点头:“不错不错,这味儿地道。”丁秋红小口小口地咬着,嘴角沾了一点糖,红红的,像抹了胭脂。

林墨的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他不时扫视着四周。

不是看风景,是看人。看那些来来往往的行人,看那些站在路边抽烟的,看那些蹲在墙角晒太阳的,看那些在橱窗后面看商品的。

他的直觉告诉他,有人在盯着他。

而且还不止一双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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