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哥,你走快点!”庄超英在前面喊,冲他招手,“前面就是华梅西餐厅,咱去那儿吃午饭!让秋红姐尝尝鲜。”
林墨点点头,加快了脚步。
眼角的余光扫过街对面,一个戴狗皮帽子的人正站在电线杆旁边抽烟,帽檐压得很低,看不清脸。瞅着林墨几个人过来,那人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踩灭,转身走了。
林墨的眉头皱了一下。
华梅西餐厅在中央大街中段,门脸不大,可里头很宽敞。
老式的吊灯,雕花的桌椅,白色的桌布,红色的窗帘,墙上挂着几幅油画,画的是俄罗斯的风景,有教堂,有河流,有白桦林。空气里弥漫着面包和奶油的味道,还有一股子说不出的、属于老餐厅的、岁月的韵味。
庄超英挑了个靠窗的位置,招呼大家坐下。他把菜单递给丁秋红,让她点菜。丁秋红翻了两页,看不懂那些洋名字,又把菜单推给王援朝,王援朝也不客气,噼里啪啦点了一桌子:红菜汤、罐焖牛肉、奶油烤鱼、炸猪排、面包、黄油,还有一瓶红酒。
“今天咱好好吃一顿,”庄超英给每个人倒上酒,举起杯子,“第一,庆祝林哥熊哥大难不死,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两位哥哥将来发达了,可别忘了拉一把咱们兄弟!第二,庆祝丁姐来冰城,庆祝咱们兄弟团聚!”王援朝也跟着举杯,喊得比庄超英还响:“干杯!”
几个人碰了一下,叮叮当当的,红酒在杯子里晃荡,映着窗外的阳光,殷红如血。
餐厅里人不少,有穿军装的,有穿中山装的,有带着孩子的一家三口,有头发花白的老两口。看起来都很正常。
可林墨就是觉得不对劲。
那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像有一根无形的针悬在后脑勺上,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落下来,可又不知道它在那儿。
“林哥,你咋不吃?”庄超英夹了一块牛肉放在林墨碗里,“这牛肉可烂乎了,入口即化。”
林墨点点头,夹起牛肉放进嘴里。牛肉炖得很烂,确实是入口即化,可他愣是没品出什么味道。
他的心思根本没在吃上。
吃完饭,庄超英提议再去太阳岛转转,主要是让丁秋红开开眼。
几个人又上了公交车,晃晃悠悠地过了江。太阳岛上的雪很厚,踩上去咯吱咯吱响,留下一串深深的脚印。树挂很美,每一根枝条都裹着晶莹的冰凌,在阳光下闪着七彩的光。丁秋红看得入了迷,站在一棵老榆树下,仰着头,看那些冰凌,看那些在冰凌间跳跃的麻雀,看那片蓝得透亮的天。
庄超英和王援朝在前面跑,你追我赶的,像两个没长大的孩子。两个人一身雪,帽子掉了也不捡,只顾着笑。
林墨的眼睛还在扫视着四周。林子很密,雪很深,能藏人的地方太多了。
“林哥!”庄超英在前面喊,“快过来!这边有冰滑梯,可好玩了!”
林墨应了一声,正要往前走,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尖叫。
是丁秋红的声音。
他猛地转过身,就看见三个男人围在丁秋红和熊哥旁边。为首的是个胖子,剃着青皮板寸,脖子上挂着一条黄澄澄的金链子,比狗链子还粗,黑皮夹克,敞着怀,里头是花衬衫,嘴里叼着烟,眯缝着一双三角眼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丁秋红,那眼神像长了倒刺的舌头,往人身上舔还不算,还想从人身上刮下来些东西。
“哟呵!”胖子把烟头往雪地里一弹,弹出去足有两米远,踩着半高腰的翻毛皮鞋往前凑了两步,“这谁家的小媳妇儿?长得可真带劲!脸蛋红扑扑的,比年画上的大美人儿还水灵!”他身后两个跟班也嘿嘿地笑,一个剃着光头,脖子上纹了条蜈蚣,另一个瘦得跟竹竿似的,戴着一副蛤蟆镜,嘴里嚼着什么,歪着脑袋拿肩膀撞树。
“妹子,”胖子的声音像抹了猪油,又油又滑,“这天儿冷,跟哥几个去喝两盅呗?前头有个馆子,羊肉锅子可是一绝,喝完了哥再带你滑冰去,保证让你玩痛快了!”他说着就伸出手,冲丁秋红的下巴就捏过去了。
熊哥的脸一下子涨得血红,青筋从额角暴起来。在他眼里,这样的货色比老林子里的狼和野猪都不如——他们就是传说中的两脚兽,披着人皮的畜生。
他一步踏在丁秋红前面,拳头攥得骨节嘎巴嘎巴响,从牙缝里迸出一个字:“滚!”
胖子愣了一下,三角眼里的笑意慢慢褪下去,换上了一层狠戾。他歪着脑袋,把脖子上的金链子捋了捋,嗓门陡然拔高:“哟呵!你他妈谁啊?在这片地界上敢跟老子这么说话?”。
这王八蛋往前又逼了一步,胖脸凑到熊哥跟前,唾沫星子几乎喷到熊哥脸上,“你知道我是谁吗?道里区杨老三的名号听过没?这片儿所有的摊子、馆子、冰场,都得跟我杨老三打点打点!我出来溜达溜达,瞧上个妞儿,那是给你们面子!”他回头冲那两个跟班一扬下巴,“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光头纹蜈蚣的那个把袖子往上一撸,露出小臂上盘着的青龙刺青:“三哥在这片儿说话,比派出所所长都好使!”蛤蟆镜瘦子把嘴里的泡泡糖一吐,从后腰抽出一根甩棍,啪地一抖甩开,银亮的棍身在雪光里晃眼:“识相的赶紧滚蛋,别耽误我三哥的好事儿!”
周围几个溜达的游客远远看见了,都绕着走,谁也不敢靠前。有个抱孩子的妇女连帽子都顾不上捡,抱着孩子一溜小跑就没了影。
熊哥的鼻翼翕动着,像一头被激怒的熊瞎子,喘出来的粗气在冷空气里凝成白雾。他没再说话,只是把丁秋红又往身后推了推,两条胳膊微微张开,做出了一个猎人在林子里面对孤狼时的准备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