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1月30日,隆裕太后在“御前会议”上,同意清帝退位,接受共和政体。2月3日,授权袁世凯与南京临时政府商订退位条件。2月9日,南北议和代表达成《关于大清皇帝辞位后之优待条件》《关于清皇族待遇之条件》《关于满蒙回藏各族优待之条件》。对清帝及皇室的优待条件包括:清帝尊号不变,民国待之以外国君主之礼;每年由民国政府拨付经费400万两;清帝仍暂居皇宫,以后移居颐和园;原有私产由民国政府保护,等等。2月12日,清廷颁布了6岁的末代君主爱新觉罗·溥仪的退位诏书。至此,统治中国260多年的清朝宣告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