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兵简政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克服抗日根据地的物质困难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政策。
1941年11月6日,开明绅士李鼎铭在延安召开的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上首次提出精兵简政。同年12月,中共中央向各抗日根据地发出了精兵简政和发展经济等问题的指示。精兵,即提高部队的质量,增强战斗力;所有脱产的武装部队不能超过居民数的2%,并大力发展不脱产的民兵。简政,即紧缩合并行政机构;健全工作制度,按各人的特长适当调整;政府机关、民众团体脱产人员不超过居民总数的1%。陕甘宁边区最先响应,各抗日根据地积极执行。精兵简政执行后,加强了部队的战斗力,克服了机关重叠、人浮于事等现象,减轻了人民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