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9月7日,奕劻、李鸿章代表清朝和英、俄、日、法、德、美、意、奥、比、西、荷11国公使签订了《辛丑条约》。这个条约是自鸦片战争以来丧权辱国最为严重的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派亲王、大臣到德国、日本赔罪;赔偿军费45000万两(沙俄分赃最丰,高达13000万两以上),39年还清,本息合计98000万两;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由各国驻兵守卫,中国人不准入内;拆毁从北京到大沽口沿途的所有炮台,各国有权在北京至山海关的12个城镇驻兵;对那些反对外国人的清政府官员革职查办,永不得再用;严惩拳匪,永远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加入任何反帝组织;修改通商口岸行船条例,可以自由进入各通商口岸;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专门负责办理外事……
《辛丑条约》签订后不久,慈禧从西安又回到了北京。自此,清廷成为洋人统治中国的工具。《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它给中国社会带来了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