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尚志和马孟起脸上的笑意,随着慕天歌这个问题,慢慢收敛了。
大厅里温馨融洽的气氛,也随之变得沉重起来。
解蛊,这才是今天所有事情的核心。
王尚志放下茶杯,坐直了身体,面色凝重。
“天歌,不瞒你说,你提到的这两样东西,我只听过一样。”
慕天歌心里一动,追问道:“哪一样?”
“情花。”
王尚志缓缓开口,声音低沉。
“这东西,在南疆并不算什么稀罕物。说白了,就是一种能让人产生幻觉,激发欲望的毒草。”
“一些小部落,会用它来举行某些祭祀仪式。我们军中明令禁止将士接触此物。”
“你要是需要,我派人去白苗部那边,应该能换到不少。”
慕天歌点了点头。
看来这第一样东西,入手难度不大。
“那同心鳖呢?”陈千秀忍不住开口了。
同心鳖,才是解蛊的关键,是引出她体内那只虫子的诱饵。
马孟挠了挠头。
“小姐,这玩意儿……我都没听说过。”
王尚志也摇了摇头。
“我也未曾听闻。”
“南疆十万大山,物种繁多,有许多我们闻所未闻的毒虫异兽,倒也正常。”
“不过既然是制作情蛊的胚虫,那我大概知道哪里有。”
慕天歌目光一闪,立即问道:“在何处?”
王尚志沉吟片刻,像是在组织语言。
“天歌,说到这个,你得先了解南疆如今的局面。”
慕天歌点点头,端正了坐姿。
“王叔请讲。”
王尚志的手指,在桌上沾了点茶水,开始画圈。
“整个南疆,大大小小的土司、部落数百,散落在十万大山的各个角落。他们被统称为南疆土蛮。”
“这些土蛮里,真正能称得上势力的,有三家。”
他用手指点了点最大的那个水圈。
“其一,火烧蛮。”
“提起这帮畜生,老子就来气!”
马孟起一拳砸在桌子上,茶杯里的水都震了出来。
“这帮家伙,根本不能算是人!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他们藏在十万大山中部,仗着地形熟悉,神出鬼没。”
“最可恨的是,他们善于驱使山中猛兽,组成兽潮冲击我们的防线,兄弟们没少吃亏!”
王尚志点了点头,接过了话头。
“孟起说得没错,火烧蛮是我们南疆军最大的敌人,也是朝廷的心腹大患。”
“他们凶狠残暴,实力也最强,是这十万大山里名副其实的霸主。”
“许多弱小的部落,都被他们欺压,甚至被灭族。”
他看着慕天歌,神色肃然。
“你此行最大的威胁,就是他们。”
慕天歌安静地听着,脑子里已经勾勒出了一副南疆的势力地图。
火烧蛮,盘踞中部,好勇斗狠,是混乱的根源。
王尚志又画了一个圈,这个圈的位置,在大圈的外围。
“其二,白苗部。”
“这个部落,主要由女子构成,她们与火烧蛮不同,性情相对温和,也是最早和我们汉人通商的部落之一。”
“情花,就是从她们那里流传出来的。”
“她们占据着十万大山外围,最丰饶的一片土地。也正因为如此……”
王尚志叹了口气。
“她们也是火烧蛮最主要的劫掠对象。”
“男人被杀,女人和粮食被抢走,是常有的事。”
“我们南疆军也曾多次出兵庇护,但总有力所不及之时。”
“这帮娘们也确实可怜。”马孟起难得地露出几分同情。
“俺们不少将士的婆娘,都是从白苗部娶的。人是真不错,就是战斗力太差,谁都能上去踩一脚。”
慕天歌听明白了。
白苗部,就是这片混乱土地上,一个试图和平发展的良民。
可惜,实力太弱,只能在夹缝中求生,时不时还要被恶邻上门打劫。
“那第三股势力呢?”慕天歌问。
王尚志和马孟起的脸上,同时出现了一种忌惮的表情。
连马孟起这样天不怕地不怕的汉子,都收起了那副混不吝的样子。
“第三股,也是最神秘的一股,巫蛊部。”
“这个部落,常年居住在十万大山的最深处,没人知道他们的寨子究竟在哪。”
“此部之人,精通各种匪夷所思的蛊毒之术,还有驱使毒虫的秘法,令人防不胜防。”
“他们也很少大规模出现,可一旦出现,就意味着血雨腥风。”
马孟起忍不住插嘴,脸上带着后怕。
“大哥说得没错,我刚来南疆那会儿,亲眼见过。”
“有个不长眼的土司,抓了他们一个族人,结果没过几天,整个寨子一千多口人,全都死光了!”
“死状那叫一个惨,肚子里全是虫子!”
“从那以后,再没人敢去招惹他们。”
慕天歌的眼皮一跳。
听这描述,巫蛊部,恐怕就是刘怜口中,那些培育情蛊的蛊师的老巢了。
陈千秀的脸色也变得有些发白,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心口。
“王叔,你的意思是,那同心鳖,很可能……就在巫蛊部的地盘上?”
王尚志沉重地点了点头。
“对,恐怕只有巫蛊部才知道它们的巢穴所在。”
“所以......”
他的目光扫过两人。
“天歌,千秀。”
“这条路,是名副其实的九死一生,凶险万分。”
陈千秀的手,不自觉地按在了腰间的剑柄上。
火烧蛮的凶残,巫蛊部的诡异,再加上遍布山林的猛兽、毒虫、瘴气……
这条解蛊之路,简直就是一条通往地狱的死路。
她以前一点都不怕死。
这二十一年,她每天都活在死亡的阴影下,早就习惯了。
可现在,她怕了。
她怕自己好不容易看到的希望,会把眼前这个男人,拖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他刚刚才描绘了那么一幅宏伟的蓝图。
他是一个注定要征战天下,实现宏图霸业的男人!
怎么能为了自己,折损在这蛮荒之地?
“天歌……”她抬起头,想说“要不我们算了”。
可她刚一张嘴,慕天歌便反手握住了她的手。
他的手掌温暖,带着一股让人心安的力量。
“别怕,相信我。”
他对着她笑了笑,然后转头看向王尚志和马孟起,脸上不但没有丝毫害怕,反而有点兴奋。
“王叔,马叔,多谢告知。”
“这么说来,事情就简单了。”
简单了?
王尚志和马孟起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不解。
这都快成死局了,怎么还简单了?
慕天歌掰着手指,开始给他们分析。
“你看,情花,白苗部有,这是最简单的。”
“同心鳖,在巫蛊部那里。要找巫蛊部,就得进十万大山深处。”
“而进山的路上,最大的阻碍,就是那个叫火烧蛮的部落,对吧?”
王尚志和马孟起下意识地点了点头,思路被他带着走。
“所以,我们的路线图很清晰。”
“第一步,搞定火烧蛮,或者说,打出一条安全的通道。”
“第二步,穿过火烧蛮的地盘,找到巫蛊部。”
“第三步,从巫蛊部那里,拿到同心鳖。”
他摊了摊手,说得轻松写意。
“这不就行了吗?”
马孟起张着嘴,半天没说出话来。
是这个理,可……
“你小子说得轻巧!”他一拍大腿,“那他娘的是火烧蛮!是巫蛊部!不是路边的阿猫阿狗!”
“就说那瘴气!我们的大军为什么不敢轻易深入?就是被这玩意儿给闹的!”
“沾上一点,轻则上吐下泻,浑身无力,重则直接昏死过去,要不了三天就没命了!”
“这还怎么打?”
瘴气?
古称的瘴气,在现代,说白了就是‘疟疾’。
慕天歌的脑子飞速转动,前世的记忆如流星般划过。
一个名字很快浮现出来。
前世那位诸葛武侯,七擒孟获,南征之时,不就靠着一味草药,解决了瘴气和毒虫的困扰吗?
叫什么来着?
它的叶子像韭菜…
有一种特殊的香气…
对了!
薤叶芸香草!
它的学名,应该叫赶黄草!
这东西,正是疟疾的克星!
有了它,深入十万大山最大的技术难题,就解决了!
想到这里,慕天歌的心彻底定了下来。
他抬起头,看着愁眉苦脸的王尚志和马孟起,一个念头,瞬间成型。
我……为什么要偷偷摸摸地溜进去拿药?
格局太小了。
这火烧蛮,盘踞南疆,作恶多端,是南疆军的心腹大患。
王叔他们被这帮人牵制了大量的兵力和精力,根本无法全力策应自己在京城的计划。
林正擎那条疯狗,也正虎视眈眈。
那我为什么不……顺手把他们给灭了?
灭了火烧蛮,整个南疆的局势将彻底稳定。
王尚志就能彻底掌控南疆军,再无掣肘。
这二十万大军,才能真正成为自己手里最锋利的剑!
更能为日后向东南亚扩张,建立一个稳固的后方基地。
到那时,林正擎不过一小丑,提着他的人头进京送给萧衍,又能如何!
对!
就这么干!
风险越大,收益越大!
这趟浑水,老子不光要趟,还要把水搅得更浑,然后摸一条最大的鱼!
想通了这一切,慕天歌只觉得浑身舒畅。
他站起身,走到大厅中央,目光灼灼地看着王尚志。
然后,他对着王尚志和马孟起,郑重地抱了抱拳。
“王叔,马叔。”
“我有个想法。”
王尚志抬起头,看着这个浑身都散发着光芒的年轻人,心头一跳。
“你说。”
慕天歌嘴角咧开,脸上再次挂上了那个标志性的玩味坏笑。
“我们,不如踏平火烧蛮,一举平定南疆,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