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门也不是全知的,监察部门也不能硬扣帽子。
在校外处那边碰到了一个软钉子,在夏日阳光这边,虽然得到了一些真相,但是拿到真相还不如不查。
监察部门的同志觉得这些资料来得太顺利了,有点儿不像真的。
企业怎么就能这么掏心掏肺地把东西都倒给自己了?这里边一定有阴谋。
殊不知这些才是夏日阳光一贯的作风。从迟夏创业之初开始,他们就秉承着对官方的调查尽可能公开,除了实在不便对外透露的技术细节和配方之类的内容之外,举凡账目、纳税情况、日常管理规范、人员清单等等,只要对方有正当理由能提供就尽可能提供。
他们认为这些东西反正对方只要想要,也一定能想办法弄到,那就没有必要在这点小事上推三阻四。
对方想知道啥,干脆就告诉他就完了,主打一个字,怂。
可是这种怂呢也有怂的好处,你把底账都提供给他,他就也没有办法跟你做更多的纠缠,彼此都节省时间和精力。而且夏日阳光的底账在三河县税务局那边也有,非常多的往来征缴的凭据。
监察小组到税务局找江豆豆局长了解情况的时候,江豆豆说:“团体票这个我清楚。夏日阳光入园单人成本大概在30~35块钱之间,15块钱的青少年团体票肯定是够不回成本的。
不过企业经营就是这样,不是每一单生意都要够回成本,大账算得过去就行了。夏日阳光迟总是个很精明的人,他们有多项优惠减免的门票,对应的都是特定的传播人群。
你从个体上的亏损放在整体经营上就是盈利的,这个也符合一般的商业经营原则。至于你们说这个团体票有没有回扣?这个我们税务局不管。如果你们发现他们还有额外的回扣、佣金之类的科目,你们有调查的话,可以把信息转给我们,我们对回扣部分可以继续征缴。
不过以我的看法,迟总应该不至于——一来是这笔钱本来就不多,门票本已经是亏损的,从一个亏损的收费项里再去向外支付佣金、回扣,这不符合一般企业的操作逻辑;
第二呢就是迟总本人也热心公益,夏日阳光也是一家热衷于公益的企业。他们对教育系统有一个每年2000万的优秀教师奖励基金,这两年过去了,这笔钱也已经付出去4000多万了,这个数目可不小,比那些团体票的门票也少不到哪去了。
除了对教育系统的这笔奖励基金之外,以我所知夏日阳光对公安系统、对文化事业也都有常年的捐赠支出,去年迟总向我们省博捐赠了一批唐三彩马,那个价值也超过一个亿了呢。
我知道这事还是因为那笔钱最后因为是捐赠的,我还帮他们做了纳税抵扣。税务这一块,夏日阳光应该是很干净的,我可以负责任地讲。如果夏日阳光存在漏税的情况,那一般我会怀疑不是他们主动隐瞒,而是他们对税法和征缴的科目了解不足,而我们征缴部门又没有服务到位,导致了一些小小的疏漏。他们在纳税上都是主动的,从不拖延,也从不隐瞒。
我们稽查人员每个季度定期被他们邀请到现场指导工作,普及税法和税务相关的知识,经常帮他们验看公司的政策。做了这么多年,我可以说夏日阳光是我见到的所有企业里配合度最高的一家企业。”
“他们这么主动,是不是做姿态以掩盖更多的违法犯罪行为?”调查组还不肯死心。
“这个应该不至于。我看他们如此积极认真地纳税,只不过是抱着早交早利索、照章纳税少费唇舌这样的态度。你若是知道他们老总迟夏本人一年交税多少,你就不会质疑夏日阳光在纳税方面有所隐瞒了。”
“迟总一年交税多少?”
“税务工作有规定,这属于纳税人的隐私,我们是不方便透露的。即便你们是监察单位,除非你带着我们总局下发的批文通知,要求我给你们提供准确的数据,那我可以照常办事。但是你们这次来不是在帮着教育系统做检查吗?那和我们本地纳税、和迟总个人缴税这一块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这位江豆豆局长也是经验老道、能说会道的基层干部,这一番连打带消,让监察小组的几位同志颇为郁闷。
我们又没做什么,何以至于这一番波折?这一番调查也只好到此为止。税务部门的证言,稽查小组也不得不信,针对夏日阳光的调查自然也停止。
税务部门的同志证言说明了迟夏的可靠,你当然可以为这种证言而有所怀疑,只不过谁怀疑谁举证。检查小组的人员就这样撤出了夏日阳光——既然是针对教育系统的举报,那么最终还是从教育厅这面找突破更妥当。
这一次,调查组绕过了那位头铁的刘处长,从那份厅里的文件、从厅里对中小学组织活动,去夏日阳光进行科普教育的号召上入手。既然 这份文件是班子一起通过的,从班子入手,说得过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