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钟头后。
燕莎商城大门口。
孟毅领着众人从旋转门里走出来。
乔大虎拎着一件印着烫金洋文的纸袋。
每走一步,脸上的肥肉都跟着抽搐一下,满脸的肉疼。
“我的个亲娘祖奶奶……”看着手里的袋子,他声音都带上了哭腔:
“孟老弟……这燕莎里面是抢钱啊!”
“我有个相……有个朋友,在咱们孟城开服装店。就咱俩今天提出来的这两身行头,够她进三个月的货了!这布料是金子打的还是银子纺的?!”
刚才在燕莎的男装区,东子、斌子和郑海滨这仨土包子,死活不肯试衣服。
一是嫌标价签上的零太多,动辄大几千块,直接把他们看傻了眼;
二是嫌这些款式太死板,一点都不酷。
孟毅也懒得搭理他们,直接把刘招娣拽进了一家国际一线女装店。
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全给换了新的。
结账时收银机一拉:一万两千多。
刘招娣当时看见账单,脸刷地一下就白了,手脚直哆嗦,死活要脱下来退掉。
孟毅脸一沉,直接指着她的脑门,霸气道:
“老子花了二百万买你的命,你现在连头发丝都是我的!”
“让你穿你就老实穿着。敢脱下来,我现在就把你打包扔回孟城,让你那混蛋爹拿你去换彩礼!”
刘招娣眼眶一红,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硬生生把推脱的话咽了回去。
随后,孟毅和乔大虎一人也提了一套商务正装。
又是每人八千多块砸了出去。
站在商城台阶上,郑海滨看着孟毅手里的袋子,撇着嘴,满脸的嫌弃藏不住:
“哥,我不是挑刺啊。”
“你这眼光,真得去治治了!”他指着燕莎高大的门头,“这破商场里的衣服,难看就不说了,还死特么贵,摆明了是宰冤大头的!”
一直没吭声的乔妍妍不干了,立刻跳出来反驳。
看着孟毅的眼神里全是惊艳:
“孟毅刚才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帅死了好吗!哪难看了?这身衣服穿他身上,跟电视里的霸道总裁一模一样!”
东子在旁边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
“哎呀,乔老妹!”
“就孟老弟这个头和脸。就是套个装化肥的蛇皮袋子,那也好看!跟这衣服有一毛钱关系吗?”
“就是!死难看,还死贵!”斌子也被这高端商场压抑得浑身难受,扯开领口,冲着东子和郑海滨一挥手:
“走走走,哥几个。咱们去那条街逛逛!”
“虎哥这套衣服的钱,够我买十件最新款的杰克琼斯了!那才是咱这种年轻小伙该穿的!”
“对对对!去买以纯!去买森马!”郑海滨兴奋得直搓手。
三个人一拍即合,掉头就往那条街走。
乔大虎提着死贵的商务装,看看这三个撒欢的糙汉,又看了看站在孟毅身边、眼神也频频期望的乔妍妍。
“哎!乔老妹!”乔大虎眼珠一转,扯着嗓子喊:
“别干站着啊,跟着斌子他们一块去逛逛!你这趟来照顾招娣也受累了,哥掏钱,给你挑两件好看着的!”
乔妍妍一听,连忙摆手,满脸抗拒:“不不不,我不去了。我衣服够穿……”
推脱的话还没说完。
孟毅偏过头,目光落在她身上:
“你去。”
“跟着他们去那条街。”
下巴微微一抬,又点了一下旁边局促的刘招娣:
“她衣服是有了,但脸还得拾掇一下。”
“你跟着去,顺手帮招娣挑套像样的化妆品。”
乔妍妍收到了去逛街的理由,跟上乔大虎去了。
太阳渐渐西沉,把燕莎百货现代感的玻璃幕墙镀上了一层耀眼的金红。
乔大虎他们走后,偌大的商场门口只剩下孟毅和刘招娣。
刘招娣手里死死攥着新衣服的纸袋,脚底下局促得连站都站不稳。
这丫头,显然还没从那一万多块钱的惊吓中缓过神来。
“走,咱俩拿瓶饮料喝。”
带着刘招娣进了商场一楼的水吧,拎出两瓶冰镇橙汁。
递给刘招娣一瓶后,带着她穿过旋转门,径直走上了燕莎二楼的露天大平台。
平台视野极阔。
栏杆正下方,就是燕京最繁华的东三环。
宽阔的柏油马路上车流如织,首尾相接的车灯汇成了一条望不到头的钢铁长龙。
孟毅拧开瓶盖,仰起脖子灌了一大口冰橙汁。
双手压在被太阳烤得温热的铁栏杆上,俯瞰着脚下的车水马龙。
随后偏过头,指着眼前的繁华,问刘招娣:
“招娣,看看。”
“站在这往下看,这燕京城,是不是比咱那巴掌大的孟城大多了?”
刘招娣双手紧紧捧着冰凉的塑料瓶。
眼神发直地盯着下面川流不息的小汽车,还有穿着光鲜、走路带风的都市男女。
这是她活了十八年,头一回真真切切感受到了世界的参差。
“确实……”声音里带着震撼和自卑:
“比孟城大太多了……人多,车多,楼也高得吓人……”
“这就对了。”孟毅转过身,背靠着栏杆,指着周围那一圈拔地而起的摩天大楼,语气里透着磨刀霍霍的生猛:
“我告诉你,这儿,还有南边的沪市、深圳、广州,再加上个香港。”
“这几个地方,就是整个华夏最繁华、遍地是黄金,也是最他妈吃人不吐骨头的斗兽场!”
“人活一世,就该扎进这种地方蹚一蹚浑水。去跟那些最聪明的大脑、最狠毒的资本,真刀真枪地见见红!”
孟毅盯着刘招娣依然带着迷茫的眼睛,一字一顿地往下砸:
“就算最后头破血流、被啃得连骨头渣都不剩,那也算是见过了世面,这辈子就算不白活。”
“总比缩在孟城那个小地方,被你爹当猪仔一样卖了换彩礼强!”
刘招娣听着这番话,看着周围闪闪发光的玻璃幕墙,陷入了沉默。
她没吭声,只是默默收紧了握着塑料瓶的手指。
“是不是还在惦记家里人?”
孟毅看着她半死不活的样,一语道破。
刘招娣死死咬住下嘴唇,眼眶泛起薄红,依然没说话。
孟毅叹了口气,语气放缓了几分:
“招娣,今天在火车站天桥上那一下,说实话,我挺意外。”
“我本以为,看见这帮要饭的小孩冲过来,你会和以前一样,烂好人病发作,把兜里那点钢镚全掏干净,弄不好还得陪着掉两滴泪。”
“没成想,今天竟然甩了那小乞丐一下。”
听到这话,刘招娣自嘲地扯了一下嘴角。
“烂好人?”
“孟毅,我自己的命都踏进鬼门关了。要不是你救我,早在等死了。”
“我这情况,拿什么去可怜别人?”
孟毅看着她,眼底闪过一丝厉芒。
这块烂木头,终于在鬼门关走一遭后开窍了。
“这就对了!”孟毅猛地一巴掌拍在栏杆上,震得铁管嗡嗡直响:
“招娣,你能这么想就对了!”
“人生下来别总想着为别人活,别总背着那些不该你背的道德十字架!”
“你现在唯一的活法,就是死死盯着你自己!”
“只有先把自己活出个人样,才有资格去拉别人一把。”
孟毅身子前倾,死死盯着她的眼睛:
“否则,你那点所谓的善良,在别人眼里就是‘软弱可欺’四个字!”
“为自己活,听懂没?”
刘招娣心头一颤。
转过头,再次看向栏杆外那喧嚣的钢筋水泥丛林。
这些冰冷的巨物,此刻仿佛在向她招手。
她深吸了一口带着燥热尾气的空气,让它灌满干瘪的肺叶。
孟毅说得对。
既然阎王爷没收她,凭什么还要滚回去当那个任人宰割的“二妮”?
在这个露台上,刘招娣的眼睛里,生出了一丝野草般的狠劲儿。
……
傍晚五点半。
华灯初上,燕京的夜生活开始翻腾。
孟毅带着换了一身行头的众人,走进了林成风提前订好的馆子。
朝阳区一家地道的老北京铜锅涮肉。
里面人声鼎沸,热气腾腾。
林成风特意在里头包了个宽敞清净的大间。
推门进去,林成风和彭潇已经等在桌边。
旁边还坐着个身材高挑、气质挺飒的短发女孩——彭潇的女朋友,清华美院的关晨晨。
一番热络的寒暄后,众人落座。
桌中央的紫铜火锅烧得炭火通红,清汤翻滚。
一盘盘鲜红的手切羊肉流水似的端了上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几瓶燕京啤酒下肚,桌上原本还因为身份差异带着点拘谨的气氛,彻底被涮开了。
通过聊天得知,林成风和关晨晨是燕京本地人,彭潇家是津门的。
彭潇这津门小伙自带相声捧哏的基因,加上关晨晨这燕京大妞的爽利,俩人一个抛梗一个接,插科打诨,把乔大虎和东子这帮糙汉逗得哈哈大笑,酒桌气氛热得发烫。
正喝得起劲。
关晨晨突然撂下筷子,大眼睛盯着孟毅,满脸的八卦之魂熊熊燃烧:
“哎,大才子。”
“我这心里憋着个事儿,实在不吐不快。”
“你的笔名‘夏姬芭鞋’……网上好多人,包括彭潇都说是‘瞎几把写’的谐音。”
关晨晨双手托腮,身子往前一探:“你跟姐交个实底,到底是不是这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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